注1:最終方案不滿意怎麼辦?
如果業主對初步方案不滿意, 可以要求退還意向金或更換設計師, 即使最壞結果改換另家裝潢公司, 也就損失幾百元錢。 但如果最終方案與預期效果發生偏差, 甚至完全走樣, 此時昂貴的設計費已交付差不多, 而合同上又沒有相關批註, 此時的業主難免就變得非常被動。 為避免這種情況, 業主最好事先就與裝潢公司就解決方法達成共識, 一來是維護自己的利益, 同時也是對設計師一定程度上的約束。
注2:到底按哪種面積計算設計費?
對於所支付的設計費,
注3:預付金到底退不退?
在簽訂設計合同之前, 業主有權通過初步方案來判斷設計師的能力及是否選擇他, 但通常也須支付一定的費用, 但裝潢公司對於這筆費用的解釋卻不盡相同。
設計師的職責範圍由什麼來保證?
再好的設計作品, 還是要靠施工來實現, 而一個成功的施工, 又需要工人和設計師默契的配合來實現。 認真詳盡的設計交底、勤到現場查看指導, 都是設計師重要的職責:但同時, 合同上又沒有明確的條文來對其進行約束, 完全靠設計師的自覺性, 似乎缺乏保障, 尤其對於那些獨立設計師, 更沒有了公司方的約束。
有些業主認為, 既然支付了設計費, 設計師就應該服務到底, 包括硬裝及後期軟裝的選購配置。 但其實這種說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來支持, 有些裝潢公司的設計師僅僅負責硬裝部分的設計, 如要其後期陪同挑選軟裝, 還需另外支付費用, 因此, 業主一定要事先詢問清楚。
小貼士:業主在簽訂設計合同時, 最好要求對方提供由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擬定的設計委託書, 目前, 大多裝潢公司也都開始使用。 如對方實在無法提供, 業主可以根據設計委託書裡的條款內容, 對他們自己擬定的設計合同進行比較、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