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的後果:觸電傷亡, 還會導致火災等。
漏電的原因:
1、用電不規範, 省略地線的佈設, 或使用劣質電料, 或施工不良等原因導致地線接觸不良;
2、電器本身品質問題, 超期限使用, 電線設施無功率控制, 超負荷使用, 老化或提前老化導致漏電;
3、供電電壓不符合電器的額定電壓, 常常會因電壓過高擊穿絕緣層導致漏電;
4、高電壓燒壞漏電保護器本身, 一般漏電保護器被燒壞、失靈、失效、不起保護作用時, 不會斷電, 無任何徵兆, 會繼續供電, 一旦漏電, 是致命性的漏電;
5、溫度、濕度等自然環境因素導致不同程度、隨環境因素變化而變化的漏電;
當然, 導致漏電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複雜的、不確定的, 所以國家規定, 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
可是, 為什麼有的時候裝了漏電保護器還是會發生漏電、觸電事故呢?
實際測試顯示:
1、從電力變壓器機房引出的地線(即:PE, 保護地線),
這條地線較遠, 是否可靠有效不好確認, 現在有些用戶都兩線入戶, 乾脆取消了這條地線, 這種情況, 對一般的漏電保護器來說, 是無法保護的;
此外, 漏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也很難確認, 所以又規定漏電保護器必須定期每月按一次試驗開關, 來驗證能否跳閘;
但在實際應用中, 雖然按試驗開關能跳閘, 結果還是會發生觸電事故, 為什麼漏電保護器就是不跳閘呢?那是因為漏電保護器電路部分不正常, 分電路和機械兩部分, 按試驗開關測試, 只是驗證機械開關是否被卡死, 而電路部分是否正常是檢測不到的;
2、把電器接地點就近接入地線,
確保人身安全, 必須保證兩點, 一是要保證漏電保護器可靠有效, 自身不正常、不起保護作用時, 一定要有自動強制斷電保護, 不能再繼續供電;二是要保證接地, 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