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竣工的地面工程驗收, 應檢查以下各項:
1. 地面各層的強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層結合的牢固性;
2. 地面各層的坡度、厚度、標高和平整度;
3. 板、塊材間縫隙的大小以及填縫的品質;
4. 不同類型面層的連接, 面層與牆和其他結構構部件, 如地溝、管道等的結合以及圖案等。 各層表面與水平面或與設計坡度的允許偏差為房間相應尺寸的0.2%, 且最大偏差不得超過15mm。
供排除液體、帶有坡度的面層應做潑水檢驗, 並以能排除液體為合格, 不得有倒泛水和積水現 象。 鋪設在水泥砂漿、膠粘劑上的板塊面層以及鋪貼在膠粘劑上的木板、塑膠地板面層,
檢查方法:應採用2m 直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