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標準的家裝合同時, 由於條款既多且雜, 其中不僅有很多有關裝修的專業內容, 而且還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內容, 稍不注意, 就會掉入陷阱, 所以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這些都是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
1. 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繫方法。
這裡應注意一個細節,
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
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
並進行核對。
還應注意簽訂合同的裝飾公司,
是否與合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如果不符,
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係,
2. 裝修工程書面檔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 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 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 有些裝飾公司在與裝修戶簽訂裝修合同時, 這些書面檔不全, 會給以後進行裝修帶來隱患。 裝修戶應把以上三項檔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3. 雙方權利義務不清不全。 合同中規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 對於消費者來講, 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下列幾項:為了確保建築物安全, 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
4. 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很多裝修戶在裝修前,
對於裝修費已做出了一個預算,
並按此費用去選擇裝飾公司。
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
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
一些裝飾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的很低,
然後再開工後逐步增加,
讓裝修戶無法再找另外的裝飾公司,
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
使得最後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
5. 材料進門不驗收。 鑒於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 目前大部分裝飾公司都建議裝修戶選擇“乙方包工、不分包料, 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那麼在材料供應上,
6. 品質標準不清楚。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於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 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品質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為工程品質驗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