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部規章制度
一、 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員工手冊》中相關規定
二、 工作規定:
1、設計師對所談客戶跟進服務不到位, 該設計師所在組主管承擔連帶責任。
2、凡客戶服務部接到在施工客戶投訴設計師圖紙或服務的電話或來訪, 經公司界定後, 視情節輕重扣除當事設計師該提成的10%;—25%作為罰款;如執行過程中再接到類似投訴, 則當事設計師停單20天;情況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開除權力。
3、設計師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全套圖紙者,視情節輕重罰款提成的10%;-25%。
4、設計師與合作方簽合同考慮不周, 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給相關部門工作帶來不便,
5、丟失圖紙, 或圖紙不全, 丟項漏項, 資料不清楚, 給施工造成嚴重不便的罰款最低50元。
6、客戶要求維修時, 設計師、監理及工隊沒按規定時間到, 罰款100元, 無故不到罰款200元。
7、設計師收取定金不及時交到財務部, 影響工程結算的罰款100元。
8、報價單中如出現低價切入現象, 一經查實, 視情節輕重由簽單設計師承擔損失,最低為25%直至承擔所有損失。
9、除非公司有正式檔通知的優惠活動, 所有設計師一律不准對客戶承諾有任何優惠折扣。
10、所有簽單設計師必須使用公司統一標準製圖框和工程預算單(報價單)。
11、所有簽單圖紙客戶必須填寫“理解此圖, 同意施工”,
12、所有簽單圖紙必須由主管和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方可交由工程部施工。
13、簽單後如出現需補圖情況, 簽單設計師需在48小時內將圖紙補全;開工後如出現需補圖情況, 簽單設計師需在24小時將圖紙補全。 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補全圖紙, 則按每延誤一天處以簽單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的罰款, 其所屬主管承擔連帶責任, 每延誤一天罰款千分之三。
14、所有簽單設計師必須去所簽工程工地不少於8次。
三、相關獎懲:
1、 獎勵:員工獎勵按照《員工手冊》中相關規定
1、 處罰:
違反以上規定、崗位職責, 或出現其它影響公司利益, 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1) 警告處分
(2) 經濟處罰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
(3) 通報批評
(4) 降級處罰
停單15天/20天/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