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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簽訂10步驟 看了不後悔

很多人裝修房子時看到自己喜歡的設計圖就直接簽約, 等到施工後才發現好多出現的問題和簽約的內容不符合, 給自己帶來那麼多的麻煩, 那麼要怎麼精明的簽訂裝修合同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簽約流程要清楚

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 確認整體規劃無誤, 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式, 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 若要將工程委託設計師要再簽工程約。

2、文字合約保障權益

只要同意將設計或工程委託特定人, 不管是室內設計師或裝修工程公司都應簽定文字合約, 若委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更應該簽約。

3、合約簽定要完整

一般施工合約多含監工, 因此簽了設計約, 還要簽訂施工約, 如果沒有簽施工約, 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 形成漏洞。

4、充裕的時間詳讀合約

一般來說, 簽約不需當日就簽訂, 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 確認一切無誤, 再與設計師訂定合約。

5、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

合約書中都會標明施工日期及施工時間甚至是變動的可能性標明, 也會附有建材估價單以及各項工程款表格, 業主必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計算是否合理, 設計費及監管費是否都包含在其中, 這些費用的問題, 都要確認後才能簽約。

6、任何追加都應入約

契約中應說明如果有任何工程的追加, 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 以免日後引起爭議, 其他如付款方式、整體設計表現與驗收標準等專案, 最好都有文字的簽署, 才有依據可證明。

7、合約中標示建材等級

很多裝修糾紛案,

都是對於建材用料等級不同而發生爭議的, 因此在訂定合約前, 就要確認所有建材用料等級。 由於業主對於建材多半不瞭解, 需要在事前多與設計師溝通。

8、附進度表掌握工期

有的設計師在合約書中會標明施工進度, 業主必須請設計師逐步說明, 瞭解施工的狀況, 並掌握施工的日期, 避免突發狀況產生。

9、合約章要完整

簽約時必須要核定合約上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 保存正本合約並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 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 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

10、保存合約保障權益

所有的合約資料, 業主都要保存, 甚至日後有變更而簽署的任何資料, 都要一併增加進來, 讓合約完整, 如果日後發生問題,

便具備完整的裝修資料, 調解的單位也比較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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