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月來, 我們的監理接連接到裝修業主請我們進行決算審核的專項監理服務。 當我們對照裝修合同和裝修預算表, 結合裝潢施工中的材料變更和施工內容變更的簽單, 進行決算審核時, 發現凡是對決算產生較大疑義或對決算金額難以接受的客戶, 幾乎都存在著兩個問題:
一、看預算只看正文不仔細看附錄
在確認裝潢預算表時, 裝修業主往往只認真看預算表中的正文, 而對預算表後面的附注條款不作細看。
有不少裝潢公司的預算報價表, 又往往把預算報價的補充說明或備註條款放在客戶簽名一項的後面,
讓客戶在決算中引起最大爭議的是:
裝潢公司的報價附注中, 對原應由裝潢公司供應的主材, 後由業主自行採購, 一旦從預算報表中除去這幾萬元的主材金額,
當初裝潢公司業務經理口頭上是答應這部分可由業主自己採購,
而決算中, 裝潢公司卻都理直氣壯的說:“我這個收費在你簽名認可的報價預算中, 是明明白白寫清楚的, 所以是必須要支付這筆款項的。 ”這樣雙方就產生了較大的矛盾。
二、輕信口頭承諾
在施工過程中, 客戶往往會多次改變設計方案, 在現場臨時讓施工隊增加施工內容, 或減少施工專案, 雙方都是口頭承諾, 沒及時做書面的變更簽單。 結果在決算時為了增加或減少專案的人工費、材料費也會出現了較大的爭議和矛盾。
監理建議:
鑒於上述情況, 建議業主在作同意預算報價的簽單時, 一定要把備註或附注的條款仔細閱讀, 並理解清楚;
在施工中凡是有變更的施工內容, 也一定要讓施工隊填寫好變更單, 作好簽名。
這樣就能有效的避免在施工中隨意的變更施工方案, 或在把原應有裝潢公司供應的主材自己去購買時, 也清楚須另交管理費的, 就能避免和減少決算中產生麻煩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