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添加劑是國外的稱謂, 在國內水泥添加劑和水泥外加劑均指水泥助磨劑。 水泥添加劑是一種改善水泥粉磨效果和性能的化學添加劑, 可以顯著提高水泥磨台時產量和水泥各齡期強度。 水泥添加劑能大幅度降低粉磨過程中形成的靜電吸附包球現象, 並可以降低粉磨過程中形成的超細顆粒的再次聚結趨勢, 減少過粉磨現象。
水泥添加劑作用
水泥添加劑也能顯著改善水泥流動性, 提高磨機的研磨效率和選粉機的選粉效率, 從而降低粉磨能耗。 作為一種化學激發劑, 水泥添加劑能改善水泥顆粒分佈並激發各混合材的水化活性, 從而提高水泥早期強度和後期強度。
常見水泥添加劑有液體和粉體(固體)兩種, 都能顯著地提高磨機產量, 或提高產品品質, 或降低粉磨電耗。 在濕法粉磨過程中的水泥添加劑劑又稱之為:分散劑。
按活性可分為活性和非活性添加劑, 活性的主要有火山灰, 礦渣, 粉煤灰等, 非活性的主要有石英砂, 石灰石, 慢冷礦渣等。 以調節水泥硬化速度為主的添加劑, 主要有石膏, 鋁礬土等。
水泥添加劑施工應用技術
2.1.1原材料技術要求摻入外加劑的公路工程各種水泥商品混凝土結構所用原材料,
2.1.2產品准入條件各類外加劑產品供應商除應向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的(中心)實驗室提供足夠水泥商品混凝土室內配合比、性能檢驗的試驗樣品及品質複檢樣品外, 還應提供下述檔:(1)各產品品質說明書, 說明產品主要的化合物、廠家自檢的水泥商品混凝土基本物理力學性能、推薦摻量的範圍等;(2)省部、地廳級質檢單位或外加劑檢驗機構提供的產品准入證明, 或摻外加劑水泥商品混凝土的性能報告;(3)省部、地廳級提供的新產品鑒定證書或國家、省專利局提供的新產品專利證書;(4)省部、地廳級質檢單位或外加劑檢驗機構提供的產品勻質性檢測報告;(5)產品工程應用實例(必要時);(6)產品供貨保證性檔(大型工程)。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路面、橋面, 各等級公路中的特大、大、中型橋樑, 以及隧道主體結構, 在使用外加劑時, 必須提供檢驗及複檢樣品, 並具備上述所有檔, 方可使用。
2.1.3適應性檢驗各種公路水泥商品混凝土結構工程使用的外加劑品種, 必須首先進行外加劑與水泥的適應性檢驗, 不適應的外加劑不得使用, 否則需調換為適應的外加劑品種或使用與外加劑相適應的水泥。 其檢測方法見指南附錄D.當工程所用水泥商品混凝土中水泥的品種、強度、等級、生產廠變動, 或水泥商品混凝土性能出現變化時, 應重新檢驗外加劑對水泥的適應性。
2.1.4技術經濟優選工程在確定使用某種外加劑產品時, 應在滿足外加劑使用的主要目的前提下, 使用施工原材料製作試件, 通過不少於3種外加劑產品的性能對比試驗, 在技術指標滿足指南相應品種外加劑的規定後,選用最優或較優者。經濟性應選擇價格(單位水泥用量×實際摻量×單價=外加劑價格)最低者或較低者。經技術經濟綜合比較,按性能價格比最優的原則選用外加劑產品,並通過招投標確定一種為使用產品,一種為備用產品。
2.1.5溶液配製可溶解的外加劑應提前1d配製成均勻一致的溶液(特殊外加劑允許以粉劑摻入,但應適當延長攪拌時間),通過拌合機(樓)的計量裝置摻入水泥商品混凝土中。不同劑種的外加劑複合使用時,應檢驗其可共溶性及其對水泥商品混凝土性能的影響,滿足要求後,方可使用。
在技術指標滿足指南相應品種外加劑的規定後,選用最優或較優者。經濟性應選擇價格(單位水泥用量×實際摻量×單價=外加劑價格)最低者或較低者。經技術經濟綜合比較,按性能價格比最優的原則選用外加劑產品,並通過招投標確定一種為使用產品,一種為備用產品。2.1.5溶液配製可溶解的外加劑應提前1d配製成均勻一致的溶液(特殊外加劑允許以粉劑摻入,但應適當延長攪拌時間),通過拌合機(樓)的計量裝置摻入水泥商品混凝土中。不同劑種的外加劑複合使用時,應檢驗其可共溶性及其對水泥商品混凝土性能的影響,滿足要求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