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在酒店裝修中發生火災的幾率級高, 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煙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著可燃物。 發生火災多在夜間或假日, 尤以旅客酒後臥床吸煙, 引燃被褥或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火災事故最為常見。 隱藏對客房防火要求主要有:
1.客房內所有裝飾材料應採用非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窗簾一類的絲、棉織品, 應經過防火處理。
2.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鬚刀等日常小型電器外, 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 尤其是電熱設備。 對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 凡帶人賓館的易燃、易爆物品, 要立即交服務人員專門儲存, 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臥床吸煙的標誌、應急疏散指示圖及賓客須知等消防安全指南。 服務員應經常向旅客宣傳, 不要躺在床上吸煙,
4.服務員要注意提醒旅客人睡前應將音響、電視機等關閉;人離開客房時, 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服務員應保持高度警惕, 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窗臺上、挽起的窗簾內、沙發縫隙內及疊起的床單被褥內、地毯壓縫處、廢紙簍等處是否有火種存在;煙灰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人垃圾袋或垃圾道內。
5.服務員對醉酒後的旅客除特別注意提醒外, 過一段時問應在其房外或結合服務進人房間, 觀察有無異常。 服務員平時進人賓館房間服務時, 應注意查看房間內的消防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