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真是個花錢又出力的活兒, 如果驗收不好, 不僅白白花了錢不說, 還一肚子的鬧心事兒, 所以, 我們在驗房時, 一定要好好的驗收, 不然以後出了什麼問題, 在去找裝修公司維權, 就晚了, 那麼, 我們在驗收前, 就需要知道哪些常見的陷阱呢?
第一、檢查開發商證件是否齊全
驗房前應要求開發商出示《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兩書一表”), 還有各種相關驗收表格, 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收意見表》等。 只有證件齊全了, 才能簽署入住單。 如果不齊全, 可以選擇不收房!
第二、收房程式避免成為被動狀態
先驗房後繳費、簽檔的收房程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式, 但是, 大多數開發商採取先繳錢填表、檔, 再驗房的方法, 使購房者處於被動狀態。 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 不驗房就不收房。
第三、建築品質有毛病一定要寫在檔裡
對業主在驗房時發現的毛病, 如牆面或地磚破裂、漏水, 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 一些開發商總會想方設法不讓業主將問題列進驗收文件裡。 不管開發商陪同人員如何信誓旦旦, 業主都應堅持原則, 只要發現問題, 無論大小, 都要在相關檔或表格中記錄下來。
第四、衛生間防水為“重災區”
目前, 有許多住房的衛生間、廚房等濕區防水高度不足, 有的衛生間、廚房外牆防水高度沒有達到30釐米, 淋浴房的防水高度也沒有達到1.8米。 整個衛生間應做“桶式”防水處理, 做防水層要沿四周牆體上翻至少20~30釐米。 對於淋浴區牆體和靠室內的牆體處理, 防水層高度要達到1.8米, 靠室內的牆體最好進行滿牆防水處理。
第五、配套承諾不兌現
驗房時, 對於社區的整體規劃也要仔細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如同期建設的車庫、會所、景觀園林等, 其中也包括整個社區的外牆面顏色與用材是否與開發商的售房承諾一致。 簽購房合同時應明確各有關細節, 驗樓時明確從配套設施到房內各項交付物指標的詳細驗收標準, 同時最好附上設計圖紙及施工圖, 並在合同中注明以其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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