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色彩設計要綜合考慮功能、美觀、空間形式、建築材料等因素, 色彩能直接影響人的情緒與心理, 影響居住行為的舒適程度, 能引發聯想與象徵。
選擇色彩要充分考慮功能要求, 如餐廳的顏色要具有色☆禁☆欲感易於進餐, 客廳的色彩要體現主人的品味與個性, 要呈現親切、舒適的氣氛, 臥室的色彩強調安靜、溫馨, 使人易於人睡, 視聽室的色彩強調熱烈、節奏與刺激, 兒童房的色彩強調純真、童趣、明快。 確定色彩的基調是形成室內氣氛和個性風格的重要手段, 它是室內最大的色塊, 佔有較大面積。 地面、大件傢俱色彩的選擇也是決定室內基調的重要因素。 暖色調使人感到歡樂、愉快, 冷色調讓人平和、冷靜。 一般大面積的色彩不宜太鮮豔、刺激, 色彩純度較高, 面積小的色塊則可適當鮮豔, 點綴居室, 讓室內充滿活力。
色彩利用時, 一般上部色彩要輕淡、明亮,
地面不宜採用彩度過高的顏色, 如果鋪地毯則要注意地面色彩與傢俱、陳設色彩相配合。 傢俱陳設的顏色偏冷時, 地毯色可以稍暖一些;傢俱陳設偏暖時, 地毯顏色可以偏冷一些。 走廊樓梯的地毯可以明度彩度稍高些, 對交通線路加以強調。 另外, 要儘量利用裝飾材料的本色, 使室內色彩更加自然、清新。
室內色彩設計的一般步驟是:從整體到局部, 從大面積到小面積, 從美觀要求較高的部位到美觀要求不高的部位;從色彩關係上看, 首先要確定明度, 然後再依次確定色相(冷暖)、彩度和對比度, 設計中要研究色塊與傢俱陳設以及全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