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進步到了今天, 成功人士的奢華標準顯然已經不是《大腕》裡的經典臺詞:不求最好, 但求最貴。 隨著人們對生活品質、生活品質的不斷追尋, 註定了財富不會是奢華的惟一條件, 它關乎你的修養、品位、閱歷和選擇的生活方式。 懂得生活的人, 不會甘於簡單的平庸, 他們會選擇一些不同凡響與眾不同的東西, 如史特勞斯的水晶燈, 阿馬司的飾品, 林寶堅尼的沙發, 這些高品質的用品可以折射他們的社會地位、生活態度、審美品位。
因此, 上千萬的一輛車、幾十萬元的一張床, 依然有人會選擇。 相信做出這種選擇不會是一時衝動,
國外有媒體曾提出了新奢華主義的概念, 意指消費的升級, 即人們樂意買下對自己有重要心理意義及情緒價值的東西, 既注重產品的使用功能, 還可以用來證明消費者的個人情緒, 如自信、舒服、自在、輕鬆、快樂等。 從某個角度來說, “新奢華”是對生活品位提升的追求, 是一種理念上的奢華,
說到這, 當我們再次與這些頂級品牌相遇時, 不要只關注其標籤上的昂貴價格, 而應看到其所蘊含的文化背景, 所依附的獨一無二的設計理念以及所宣導的生活方式, 並在某種程度上, 我們可以把它們當作一件是由時間和歷史釀成的藝術品。
存在就有其合理性, 貴自然有貴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