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氣轉暖, 家裝市場漸熱, 相應的消費糾紛也隨之而來。 市工商部門提醒市民, 選擇裝修公司時, 一定要與裝修公司簽好合同, 並細化到每項收費, 以防商家中途加價。
市民孫女士年前找了一家裝修公司給自己的房子裝修, 裝修前說好裝修費7.5萬元, 雙方也簽好了合同, 然而, 房子還沒裝到一半, 裝修公司突然“變卦”, 表示當初定的預算不夠, 還需要再加8000元。 對此, 裝修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 當初合同中7.5萬元裝修費只包括牆面漆、石膏線、地櫃等12項裝修服務, 但如沙子、水泥等則需要額外算錢。 孫女士對此解釋無法接受, 雙方鬧到了工商部門。 因雙方事先有合同為證, 最終經過工商部門調解, 裝修公司依然按照原來的價格為孫女士完成裝修。
記者調查發現, 眼下因裝修引起的糾紛不在少數, 一些裝修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時並不簽寫具體的價格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