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送戶口”“買房直通名校”……這些生活中司空見慣的房地產廣告, 今後將被視為違規。 由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房地產廣告發佈規定》2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提出, 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按照規定, 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資訊應當真實, 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 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專案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專案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會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 規定對此明確, 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 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 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來源:騰訊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