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成了鬧心事, 有些消費者和裝修公司起了爭執。 “工程沒有完全完工、工時超期, 裝修公司就要尾款, 最後還在仲裁委告了我, 由於合同簽得馬虎, 我有理變成了沒理。 因此在簽訂裝修合同時要先瞭解一下注意事項, 現在小編帶大家來瞭解一下吧。
◆解決糾紛靠合同 漏了內容有憂患
據瞭解, 裝修過程中, 黃女士和裝修公司還做了一些口頭協議, 但沒有寫在合同中, 在後來的調解中, 黃女士才知道, 這些口頭協議不能生效。
像黃女士這樣, 裝修簽合同不到位, 事後起糾紛的事不少。 那麼, 簽合同如何能做到完善, 不留遺憾呢?“簽訂裝修合同時, 一定要仔細, 因為裝修出現問題, 解決問題時, 就要依據合同來辦。 ”海博律師事務所文律師介紹。
那麼簽裝修合同到底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驗收要做好 以防後來麻煩多
裝修結束驗收時, 黃女士發現, 有地板鼓包、地腳線不牢固等問題, 問題雖小, 但裝修公司卻一直不來維修。 因為當時她同意了驗收,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定現場檢查, 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定的, 應當要求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糾正, 並將檢查記錄存檔。
其中還規定,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 裝飾裝修企業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 應當向業主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於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如果想瞭解更多的相關資訊, 請繼續關注一號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