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婚姻法對於房產證加名字的規定也有了一定的改變,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呢?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的費用是多少呢?
2016年新婚姻法關於房產加名字的規定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 結婚後, 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 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 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 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 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 買賣雙方身份證, 購房發票, 契稅證, 網簽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准, 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 另外, 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 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準備證件:
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 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
2.繳納費用:
接著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 叫到你的號就可以去辦理。 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 不過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 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 不過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 貼花費5元和製圖費25元, 而且要備好現金。
3.領新房產證:
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後, 加名的基本程式就完成了。 在10個工作日以後, 不過節假日要順延, 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 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4.注意事項:
房產證辦理費用不同, 也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有房無貸, 那麼在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 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第二種:有房有貸, 那麼就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 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
第三種: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 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情況會複雜很多, 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 那麼要交的費用就要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