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流程有哪些?會拿到哪些重要文件?驗收不只是要看房屋內部?交房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有哪些?福窩網給大家整理了新房交房流程攻略。 現在一起來看一看吧。
新房交房流程
一、必須先明確收房入住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 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 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 直到業主滿意為止。 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另外, 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 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定》。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 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
二、驗收房屋品質有關書面材料
1、建築工程品質監督站核發的建築工程品質核驗合格證書(填發時間、蓋章單位、工程名稱等是否清楚、協調);
3、《住宅品質保證書》, 是開發商針對房屋品質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
4、《住宅使用說明書》, 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 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
5、《保修卡》。 根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品質保修責任。 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 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詳細細節須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具體規定)
6、《住戶手冊》
三、核查房屋結構、面積
1、交付給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簽訂的要購買的商品房是否一致, 其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
3、戶內和公攤面積需要一起核查。 目前, 開發商所提供的《面積實測表》, 只有整個套內面積總數和公攤面積的總數, 而無明細套內每一部分的面積和公攤每一部分部分的具體面積。 其中戶內面積比較好算, 一般不會出現大的問題。 而公攤面積的計算較為複雜, 有許多開發商會鑽其中空子, 這也是發生糾紛的重要方面。 因此, 鑒於UHN的公攤面積格外之大, 更需要對公共部分進行認真、仔細地核查。
四、戶內驗收
關於室內污染問題, 必須經市建委等有關部門考核認可的檢測機構, 對建築工程室內環境進行檢測合格的。
五、戶內裝修、設備驗收
按購房合同及有關協定的約定, KFS應向業主們提供裝修及設備清單, 購房者可按清單內容進行清點, 檢查其是否齊備、完好程度及使用狀況KFS應向業主們提供各類精裝修設備的《保修卡》。
六、公共設備驗收
電梯、消防、燃氣、暖氣、道路、綠化、車庫/停車場、電視接收系統、保安系統、社區環境等各個方面, 這些部分沒有找到特別詳細的標準, 這也很可能會成為產生糾紛的方面, 更會帶來相應的問題,
七、樓房外面部分房屋外牆等
八、明確物業部分
查看房產後並準備簽收《房屋驗收單》之前, 一定先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做一個事先約定, 避免日後起糾紛。 其中, 要明物業管理費的構成、標準、收交的起始時間以及交費的週期, 還有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費用的核定。同時,考察社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是否具備原定的管理標準。上述內容均要清楚明白,以免日後糾紛。
九、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是與發展商簽訂一份《交屋看房記錄表》(或稱《物業交付核驗單》)。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並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
2、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單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3、在房屋接管驗收中發現品質問題,可根據其對房屋不同的影響程度分別處理:
a)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品質問題,必須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加固補強維修,直至合格。影響相鄰房屋的安全問題,由建設單位負責處理。
b)對於不影響房屋和設備使用安全的品質問題,可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維修,也可採取費用補償的辦法,由接管單位處理。
還有清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費用的核定。同時,考察社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是否具備原定的管理標準。上述內容均要清楚明白,以免日後糾紛。九、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是與發展商簽訂一份《交屋看房記錄表》(或稱《物業交付核驗單》)。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並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
2、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單上予以注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3、在房屋接管驗收中發現品質問題,可根據其對房屋不同的影響程度分別處理:
a)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品質問題,必須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加固補強維修,直至合格。影響相鄰房屋的安全問題,由建設單位負責處理。
b)對於不影響房屋和設備使用安全的品質問題,可約定期限由建設單位負責維修,也可採取費用補償的辦法,由接管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