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比。 對比是藝術設計的基本定型技巧, 把兩種不同的事物、形體、色彩等作對照就稱為對比。 把兩個明顯對立的元素放在同一空間中, 使其既對立又和諧, 既矛盾又統一, 在強烈差中獲得鮮明的對比, 求得互補和滿足的效果。
二、和諧。 和諧包含諧調之意。 它是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 使各種室內物體的形、色、光、質等組合得到協調, 成為一個非常和諧統一的整體。
三、對稱。 對稱是形式美的傳統技法, 是人類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則。 對稱又分為絕對對稱和相對對稱。 對稱給人感受秩序、莊重、整齊、和諧之美。
四、均衡。 生活中金雞獨立, 演員走鋼絲, 從力的均衡上給人穩定的視覺藝術享受, 使人獲得視覺均衡心理, 均衡是依中軸線、中心點不等形而等量的形體、構件、色彩相配置。 均衡和對稱形式相比較, 有活潑、生動、和諧、優美之韻味。
五、層次。 一幅裝飾構圖, 要分清層次, 使畫面具有深度、廣度而更加豐富。 缺少層次, 則感到平庸, 室內設計同樣要追求空間層次感。 如色彩從冷到暖, 明度從亮到暗,
六、呼應。 呼應如同形影相伴, 在室內設計中, 頂棚與地面桌面與其他部位, 採用呼應的手法, 形體的處理, 會起到對應的作用。 呼應屬於均衡的形式美, 是各種藝術常用的手法, 呼應也有“相應對稱”、“相對對稱”之說, 一般運用形象對應、虛實氣勢等手法求得呼應的藝術效果。
七、延續。 延續是指連續伸延。 人們常用“形象”一詞指一切物體的外表形狀。 如果將一個形象有規律地向上或向下, 向左或向右連續下去就是延續。 這種延續手法運用在空間之中, 使空間獲得擴張感或導向作用,
八、簡潔。 簡潔或稱簡練, 指室內環境中沒有華麗的修飾和多餘的附加物。 以少而精的原則, 把室內裝飾減少到最小程度。 以為“少就是多, 簡潔就是豐富”。 簡潔是室內設計中特別值得提倡的手法之一, 也是近年來十分流行的趨勢。
九、獨特。 獨特也稱特異。 獨特是突破原有規律, 標新立異引人注目。 在大自然中, “萬綠叢中一點紅“, “荒漠中的綠地”, 都是獨特的體現。 獨特是在陪襯中產生出來的, 是相互比較而存在的。 在室內設計中特別推崇有突破的想像力, 以創造個性和特色。
十、色調。 色彩是構成造型藝術設計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顏色能引起人視覺上不同的色彩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