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網發現, 不少業主覺得簽了合同就萬事大吉了, 即使後期出現問題, 也有合同作保障。 豈不知, 到最後坑自己的就是這個合同。
虛報面積
在測量時, 有意多報裝修面積, 加大裝修量。 例如在計算牆體面積時, 沒有將門窗的面積去除, 都會增加最後的裝修預算。
替換材料品質懸殊
有的裝修公司在合同上有這樣的條款:裝修中如果原品牌材料缺貨時, 裝修公司可臨時更換相同型號的材料。 這項條款給一些不規範的裝修公司留下了偷換材料的藉口。 細細看來就會發現, 合同中只是規定同型號, 但並未注明同等品質、同等材料等等, 所以一些低劣材料很容易被替換進來。
增減項目不簽合同
很多業主被密密麻麻的建材種類和施工工藝繞暈了, 在合同報價中很容易漏掉某些必要的項目;同時, 合同中有一項明確注明, 按實際發生計算。 但有的裝修公司卻並沒有把合同變更項寫進合同,
故意增加項目
在裝修過程中增加項目, 例如多做個櫃子, 多改幾米水電線路等等。 有的設計師在設計中故意增加裝修專案, 在不需要的地方加個梁, 沒必要的地方吊頂。 這樣以來, 報價就會超出原來的預算, 所以在合同中要標明最終結算費用不能超過總價的5%。
舍高就低
一些建材商和設計師私下約定, 只要設計師在設計中使用了他們的建材, 最後由建材商給設計師回扣。 雖然這一現象在行業內較為普遍, 但有的設計師可能為了回扣採用價格較高的產品, 結果讓業主多花冤枉錢。
合同主體不明確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繫方式,
裝修網建議您, 如果經濟允許的話, 最好還是找協力廠商監理, 不僅省心省力, 還可以幫業主審預算, 減少不必要的裝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