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傢俱的理化性能要求, 包括木製件表面塗層/覆面材料, 金屬件塗層, 軟包件等基本指標。
兒童傢俱的理化性能要求
一、兒童傢俱木製件表面塗層/覆面材料
1、耐液, 10%碳酸鈉和10%乙酸, 24h不低於3級;
2、附著力, 每組割痕包括11條長35mm, 間距2mm的平行割痕, 2組;不低於3級(不適用於軟、硬質覆面)。
3、耐濕熱, 70℃20min不低於3級;
4、耐幹熱, 70℃20min不低於3級;
5、耐冷熱溫差, 溫度(40±2)℃, 相對濕度98%傢俱網上商城99%, 和(-20±2)℃, 3週期, 應無鼓泡、裂縫和明顯失光。
6、抗衝擊, 衝擊高度50mm不低於3級;
7、耐磨。
a、塗層, 1000轉, 不低於3級。
b、覆面/圖案, 磨100r後應無露底現象。
c、覆面/素色, 磨350r後應無露底現象。
二、金屬件
1、塗層, 耐腐蝕, 100h內, 觀察在溶劑中試樣上劃道兩側3mm以外, 應無氣泡產生;100h後, 檢查劃道兩側3mm以外, 應無鏽跡、剝落、起皺、變色和失光等現象;硬度≥H。
2、電鍍層, 抗鹽霧, 18h, 1.5mm以下鏽點≤20點/dm², 其中≥1.0mm鏽點不超過5點(距離邊緣棱角2mm以內的不計)
三、軟包件
1、泡沫塑料, 75%壓縮永久變形, ≤10%。
2、紡織面料/皮革, 耐幹摩擦≥4級;耐濕摩擦≥3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