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雷擊均可引起電燒傷。 皮膚角質電阻高, 觸電時產熱而造成出入口的電燒傷。 電擊傷輕者僅有一過性神志喪失頭暈噁心心悸耳鳴乏力等, 不留後遺症;重者可發生電休克或呼吸心跳驟停。 此外, 電火花或電弧使衣服燃燒, 熱力燒傷面積較大。
電流通過人體可以造成全身電擊傷和局部電燒傷(electricalburns)。 損傷範圍主要決定於電流強度和通電時間, 其次是觸電部位的電阻大小。 一般地說, 電壓愈高通電時間愈長, 損傷愈嚴重;如果電壓相同, 交流電要比直流電的危害為大。 越厚的皮膚, 電阻越大, 局部燒傷越淺;越薄的皮膚, 特別是表面潮濕時, 電阻則小, 燒傷較深。
電燒傷的特點決定了與其他燒傷處理的不同性:
(1)早期全身的處理:其輸液量應比實際燒傷面積計算的量要大, 特別是有血紅蛋白尿者, 應保持尿量在200~300ml/小時, 並及早應用鹼性藥物及利尿劑。
(2)創面的處理:在病人情況允許的情況下, 可儘早地行擴創壞死組織切除術, 根據不同部位的創面情況選用皮瓣肌皮瓣或其他血運豐富的組織瓣覆蓋創面。 在病人情況不允許做較大手術時, 應積極行焦癡和筋膜切開減壓術, 特別是四肢的筋膜應早期切開減壓, 以免因肌肉的腫脹造成筋膜室高壓。
(3)預防創面大出血:因創面較深, 有些大血管受損, 在休克糾正血壓升高時, 或壞死組織溶解時, 都可以引起損傷的血管破裂, 導致大出血, 應在切開減壓術或壞死組織切除術中, 牢固穩妥地結紮受損的血管, 並應備手術包于床邊, 以免發生大出血時措手不及。
另外, 電燒傷與一般燒傷不同的地方, 尚有觸電時的電休克, 急性腎功能不全的發生率高, 以及較晚出現的白內障及神經系統的損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