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驗房後, 常常會有業主不收房的情況發生。 那麼, 不收房會有什麼後果呢?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合法拒絕收房?
1、開發商與買受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交付房屋的條件,
2、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 但根據法律規定, 如開發商沒有達到交房條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 買受人也可以拒絕收房, 具體包括:
①未向買受人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或《住宅使用說明書》的;
②經核驗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或房屋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③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 在簽訂合同時如未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品質、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 實際交付的商品房不樣板房不一致的。 另外, 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 且房屋實際實際交付面積與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二、業主個人原因拒絕收房, 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是業主自身原因不收房, 法律上會默認業主同意收房, 並自開發商送達交付通知書之日起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供熱費等)均由業主承擔。 因此, 在購房時如果是因為房屋品質或者開發商原因, 可以拒絕收房, 但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