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要求裝修先交3萬押金 無裝修公司敢接單/資料圖
裝修保障網訊:“交房時明明交了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 當裝修公司進社區幫我裝修時,
據李女士介紹, 2個星期前, 其新房交房後, 所有住戶就向物管繳納了包括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在內的4000元錢, “其中裝修保證金有2000元”。 隨後李女士通知裝修公司為自己的新居裝修, 但該裝修公司卻被物管告知進社區施工需繳納3萬元的裝修押金。 李女士說, 物管方面表示, 裝修公司必須交3萬元押金才能進社區, 否則不供水電, 而繳納了押金的裝修公司要到3個月以後才能收到返還的押金。
對於裝修押金,
天景園物業工作人員李女士表示, 讓住戶交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是避免個別住戶在裝修時動作太大, “就怕有的住戶太狠”;而讓裝修公司交3萬元的押金是為了保證裝修公司在裝修時嚴格遵守規定, 收工時斷水斷電, 以免發生意外,
針對住戶反映押金過高的問題, 李女士稱, 各家物管有各家物管的管理方式。 其稱, 對於交錢的住戶, 物管公司都有收據, 只要驗收合格, 物管會將住戶的保證金和裝修公司的押金全數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