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層建築物, 不論其高度如何, 均按一層計算。 其建築面積, 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 亦應計算面積。
在計算單層建築物建築面積時, 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1)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 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 應計算1/2面積;淨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計算面積。
單層建築物的高度, 指室內地面標高至屋面板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頂單層建築物, 其高度指室內地面標高至屋面板最低處板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淨高, 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勒腳。 為了防止由於雨水反濺到牆面而對牆面造成的腐蝕破壞, 增加建築物的使用年限, 或出於建築設計美觀的考慮, 圖紙設計中對窗臺以下一定高度範圍內進行外牆加厚。
(4)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如廠房、劇場、禮堂等單層建築物內的局部樓層)時, 僅另外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的建築面積, 併入單層建築面積內。 二層及以上樓層, 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 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 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 應計算1/2面積。 底層部分不能重複計算。
(5)單層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 舞臺及後臺懸掛幕布、佈景的天橋、挑台等, 不另計算建築面積。 其建築面積己包含在單層的計算規定內。
(6)單層建築物的雨篷、走廊、簷廊、陽臺的建築面積計算, 詳見本節相關內容。
(7)單層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 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8)變形縫, 凡與建築物內部相聯通者計算面積, 否則不計算面積。
(9)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 淨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淨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當設計中未設計勒腳時, 其建築面積, 按外牆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