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XX公司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1、甲方使用區域為 座 單元, 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 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定》, 協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1、甲方根據本協定規定, 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使用者自用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 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0.5 元/建築平方米?日。
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 個月), 計人民幣(大寫) , 人民幣(小寫) 元, 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 , 人民幣(小寫) 元, 共計人民幣(大寫) , 人民幣(小寫) 元, 一次性支付乙方, 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3、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 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 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 應書面通知甲方。 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 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在合同期內, 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 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4、物業費為每 個月支付一次, 在協議有效期內, 甲方須于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5、乙方開戶行:建行清華園支行
乙方帳號: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 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1.0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占用費
(3)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 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協定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 使用該房產協定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3、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甲 方: 乙 方:XX公司
授權人: 授權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