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裝修費用遠遠超過裝飾公司的合同報價, 這是不少有過裝修經歷的市民曾遭遇過的問題。 近日, 潤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民陳先生針對這方面的投訴。
近日陳先生投訴稱, 年後他拿到兩套安置房, 某裝飾公司主動與他聯繫, 說正好公司有優惠活動, 兩套房一起簽合同, 第二套房可享受八折優惠。 陳先生沒有過多考慮, 就交了每套房5000元, 共1萬元的押金。 由於資金所限, 陳先生提出先裝一套房, 第二套房過段時間再裝, 於是與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
誰知第一套房裝修結束之後, 陳先生發現, 最終總費用超過了預計的5萬元, 達到6萬兩千元。 陳先生要求解除第二套房屋的裝修合同, 並提出將第二套房屋的5000元押金轉作第一套房屋的裝修金使用。 裝飾公司拒絕並且表示, 第二套房屋已經製作了設計圖, 設計費加上現場測量等人工費,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裝修前一定要認真考察裝飾公司的資質, 對於裝飾公司輕易許諾的優惠一定要瞭解清楚注意事項, 切勿被優惠活動所忽悠。 至於增項, 《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範》規定, 家居裝飾服務實際施工的費用不得超過事先約定的工程合同報價的8%, 超過的部分由企業承擔, 業主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 (來源:金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