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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未按時完成還有"增項"要加錢 業主與裝修公司起糾紛

市民徐先生今年準備結婚, 於是著手裝修自己在玉蘭廣場的新房, 新房裝修4月份開工, 原本計畫6月5號完工, 沒想到, 裝修公司不但沒有按時完成工期, 還在前兩天突然發來了增項價目表。 徐先生拒絕支付, 對方就擅自停了工。

記者看到, 徐先生家的裝修基本到了收尾階段, 但是還有很多細節工作沒有完成:油漆沒有做完, 石膏也沒有進場。

顧客徐先生抱怨:“我現在在外面租房子住, 買了新房本來裝修是很愉快的事情, 現在心裡很難受。 ”

徐先生說, 雖然雙方合同上約定價格是36401元, 但是因為裝修時候自己減了項目, 原本要油漆的客廳、廚房變成了貼牆紙, 除去這部分費用, 自己已經支付的33740元錢就基本已經付清所有裝修款了, 現在對方要求再支付一筆4000多元的增項費用, 讓他不能接受。

隨後, 記者陪同徐先生, 找到負責裝修工程的奧斯丁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不過當時公司裡沒有人。 幾經周轉, 記者終於找到了公司負責人陳俊亮, 對於徐先生的說法, 陳俊亮表示不認同, 他說, 這些專案雙方曾經有過口頭溝通。

陳俊亮表示, 這些專案都已經幫徐先生家做完了, 肯定要收錢。 但是徐先生表示, 這些專案並不全是自己要求的, 事前沒有溝通的專案, 他拒絕付錢。 隨後, 經過協調, 兩人在需要付費的專案上達成了一致。 不過, 對於每個專案的收費標準, 兩人又產生了分歧

陳俊亮表示, 前期溝通下來, 徐先生家裝修一共才3萬多, 已經是底價了, 但是在裝修過程中他又多次減項, 這樣一來, 很多價格就不能再按原來的優惠價格算了, 但是事情到了現在的地步, 他願意退讓。

經過溝通,

兩人最後確定, 增項價格為2089元, 對於這個價格, 兩個人都表示認可。 但是, 對於應該先付增項錢還是先裝修完, 兩人又在大馬路上吵了起來。 經過調解, 最終陳俊亮表示願意退一步, 先幫徐先生把活幹完。

這裝修“增項”問題, 的確特別容易引起糾紛, 也希望在裝修前, 裝修公司和業主雙方能仔細些, 定好每個專案, 執行過程中也不要輕易更改, 遇到問題, 更應該加強溝通, 最好是寫成書面文字, 也許這樣, 房子的裝修才能變成一個愉快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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