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是購房過程的終結, 也是整個購房環節中最重的一環, 每一個購房者都非常重視收房, 每一個購房者也都做了一些看似很充分的準備, 交房前夕“您”可能無數次去現場看房, 細到看每一個角落。 但是一山更比一山高, 交房驗房的七大陷阱 你都避開了嗎?一起看看吧。
陷阱一:收樓超時限
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 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則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風險責任及稅費。
寫清地址保障能親自簽收通知, 或委託親友律師幫忙。 實在不行就與發展商另外約時間。
陷阱二:證件不齊備
"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 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往往因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
先不收樓, 如果一定要收, 要在相關檔中寫明"未見《X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副本。
陷阱三:簽完才能驗樓
先驗房後交費、簽檔的收樓程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式, 但商家大多數採取先交錢填表、簽文件, 再驗樓的伎倆, 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樓認可書再驗樓, 等發現問題時購房者後悔已不及, 而商家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在定合同時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進。 如當初未約定, 則每份檔都注明未驗房, 驗房時如出現情況可靈活處理。
陷阱四:灰塵藏品質問題
清潔明淨一般較討好人, 因此大多數發展商交樓時都會提前將屋內打掃乾淨, 以博個印象分。 但有商家例外有意或無意地在地板、窗臺等等地方留下一層土。 往往裂縫、漏水漬、磚面不齊等等問題就全在這土底下了。 因為這層土, 可能就忽略了品質問題。
掃去土或往地面沖水, 一方面可沖去泥層, 看清地板品質, 另一方面也可測測地板的水準狀態及排水狀況。
陷阱五:大事化小隨便解決
無論什麼問題, 陪同驗房的人員第一句話總會說是小問題。 還直拍胸口讓購房人放心, 不用寫進驗收檔裡, 讓你麻痹大意, 又動之以情, 目的就是不將缺陷寫進驗樓檔裡。 如果輕信了他輕易收了樓, 到時小問題極有可能會變成大問題。
不管口舌如簧、信誓旦旦, 都要堅持原則, 只要發現問題, 都要在相關檔與表格中記錄下來, 再與發展商交涉。
陷阱六:疲勞戰讓你吃虧透
先辦手續再驗樓, 並將辦理各種手續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 甚至集中在同一時間裡通知更多的買家收樓, 造成人未進自家門已精疲力盡恨不得早點結束, 沒精力再就房屋出現的問題與發展商細加論理。
不要被人山人海嚇到, 最好另約時間;如沒法再約時間, 可採取"人多好辦事"的戰術, 一起幫助你。
陷阱七:巧立名目亂收費
發展商往往在簽合同時對購房者大加承諾, 而到收樓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發展商總把無理的事情說的似乎頭頭是道,違規設立諸如什麼防盜門安裝費,可視對講系統開通費,郵箱長期所有權購買費等亂收費專案。
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少花冤枉錢,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
如果您還有更多關於交房驗房或者其他家裝類的問題,歡迎您訪問福窩福窩進行更加詳盡的瞭解。
發展商總把無理的事情說的似乎頭頭是道,違規設立諸如什麼防盜門安裝費,可視對講系統開通費,郵箱長期所有權購買費等亂收費專案。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少花冤枉錢,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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