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真的沒有去買這些房子, 幾十萬的違約金我怎麼還得起啊?家裡面也為我這件事鬧得不可開交, 現在婚也離了, 我該怎麼辦啊……”不久前, 在巴南區法院的被告席上, 李萍顯得十分激動, 一到發言就一股腦地說出這些擔心的話。
旁聽席上, 她的父母及家人神情焦急, 生怕聽漏一句話、一個詞, 也怕聽到任何關於李萍不利的消息。 對於一家人來說, 這場突如其來的官司讓他們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 原本平靜的生活也被打亂。
李萍(化名)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職員, 在辦公室從事文秘工作, 從來沒與人發生過糾紛。
李萍所說的和丈夫離婚確有其事, 兩人在收到法院傳票後, 就辦理了離婚手續。 此外, 大家最擔心的還是法院的裁決:萬一她要是有任何一點的失誤, 按照原告的訴訟請求, 需要承擔30多萬元的違約金。 如果真是這樣, 對全家人來說都是沉重打擊。
“在接到法院通知的時候, 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或者是遇到騙子了。 ”李萍說, 第一感覺是那麼不可思議。
今年5月23日, 巴南區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李萍起訴至巴南區法院, 訴稱雙方訂立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約定李萍購買原告開發的9套商品房, 每套房售價100萬餘元。
李萍至今未支付房款, 但合同已辦理網簽, 公司無法再次向他人出售, 遂訴請李萍解除合同及網簽手續、同時返還房產、支付違約金30多萬元。
但是, 莫名就攤上了9套房產, 涉及千萬元的官司, 她不免心慌。 在此期間, 她不斷地向法院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這事, 跟這事完全沒有關係, 不會出庭應訴。
此外, 她和丈夫還離了婚, 財產也進行了分割。
在核實了傳票的真實性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 李萍才恍然大悟。
去年2月份左右, 李萍被公司領導叫到辦公室並將其身份證借走了1小時後歸還。 當時, 只是公司新人的她不以為意, 也沒細問是怎麼回事。
今年初, 她曾接到過騷擾電話, 稱讓她去房管局辦理什麼手續, 隱隱約約提到了多套房產的事。
最後, 庭審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最終, 原告向李萍賠禮道歉, 李萍配合原告解除9套房的網簽手續。 對此, 辦案法官提醒, 居民身份證是自然人公民身份的象徵, 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證件, 它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自己的身份證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遺失, 更不能將其隨意出借。 (本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