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子抵押貸款,
從當前的政策法律上看,
這是不可能的。
因此房子已抵押給銀行,
沒還清貸款,
不能解除抵押。
這就難倒不少供樓期間需要周轉資金的朋友 。
那麼,
如果要將按揭房子抵押貸款,
該怎麼辦?
若干年前, 部分銀行曾開設房屋二次抵押業務, 為需要周轉資金者提供方便。 但現在國家已叫停這項業務。 因此, 如果要以按揭房子再抵押貸款, 只能循以下兩個途徑進行。
1、找親友
找到資金比較充裕的親友湊足剩餘房貸的錢, 然後拿去銀行將房產的剩餘貸款還完並對房產完成解抵押, 然後再將已經解抵押的房產再次抵押給銀行, 將抵押房產獲得的貸款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還給借錢給自己的親友, 一部分就可以自由支配了:不管是用於生意周轉, 還是用於生活消費。 這種方法需要有人提供一筆周轉資金, 大約需要的時間為兩個月,
2、找擔保公司
若是申請者無法找到可幫忙的親友, 則還可以選擇向擔保公司尋求幫助, 也就是找擔保公司先墊資付清餘款, 將房屋解除抵押, 此後便可以重新辦理房屋抵押貸款。 當然此方法需在可貸額度有較大空間的情況下運作才比較有意義:一來可以喚醒自己沉睡的財產, 將房屋按揭已還款部分轉換成現金;二來房產增值部分, 也可以變為現金。 辦理過程中, 擔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費用。 收費標準每家貸款機構均不盡相同, 因此借款人不妨進行貨比三家後選擇出相對划算的貸款產品。 目前市場上能夠為按揭房產辦理抵押貸款的貸款仲介或者擔保公司很多,
其實, 無論採用哪一種方式, 其前提都是必須先將原來的貸款還清, 只是還款的來源不同而已。 因此, 撇除其他風險不說, 僅是購房成本也就因此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