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裝修施工的一般規定
1 一般規定
1.1 本章適用于住宅單相人戶配電箱戶表後的室內電路佈線及電器、燈具安裝。
1.2 電氣安裝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
1.3 配電箱戶表後應根據室內用電設備的不同功率分別配線供電;大功率家電設備應獨立配線安裝插座。
1.4 配線時, 相線與零線的顏色應不同;同一住宅相線(L)顏色應統一, 零線(N)宜用藍色, 保護線(PE)必須用黃綠雙色線。
1.5 電路配管、配線施工及電器、燈具安裝除遵守本規定外, 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1.6 工程竣工時應向業主提供電氣工程竣工圖。
2 主要材料品質要求
2.1 電器、電料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電器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2.2 電器、電料的包裝應完好, 材料外觀不應有破損, 附件、備件應齊全。
2.3 塑膠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必須是阻燃型產品, 外觀不應有破損及變形。
2.4 金屬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外觀不應有折扁和裂縫,
2.5 通信系統使用的終端盒、接線盒與配電系統的開關、插座, 宜選用同一系列產品。
3 施工要點
3.1 應根據用電設備位置, 確定管線走向、標高及開關、插座的位置。
3.2 電源線配線時, 所用導線截面積應滿足用電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
3.3 暗線敷設必須配管。 當管線長度超過15m或有兩個直角彎時, 應增設拉線盒。
3.4 同一回路電線應穿入同一根管內, 但管內總根數不應超過8根, 電線總截面積(包括絕緣外皮)不應超過管內截面積的40%。
3.5 電源線與通訊線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內。
3.6 電源線及插座與電視線及插座的水準間距不應小於500mm。
3.7 電線與暖氣、熱水、煤氣管之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於300mm,
3.8 穿入配管導線的接頭應設在接線盒內, 接頭搭接應牢固, 絕緣帶包纏應均勻緊密。
3.9 安裝電源插座時, 面向插座的左側應接零線(N), 右側應接相線(L), 中間上方應接保護地線(PE)。
3.10 當吊燈自重在3kg及以上時, 應先在頂板上安裝後置埋件, 然後將燈具固定在後置埋件上。 嚴禁安裝在木楔、木磚上。
3.11 連接開關、螺口燈具導線時, 相線應先接開關, 開關引出的相線應接在燈中心的端子上, 零線應接在螺紋的端於上。
3.12 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電阻必須大於0.5MΩ。
3.13 同一室內的電源、電話、電視等插座面板應在同一水準標高上, 高差應小於5mm。
3.14 廚房、衛生間應安裝防濺插座, 開關宜安裝在門外開啟側的牆體上。
3.15 電源插座底邊距地宜為300mm, 平開關板底邊距地宜為1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