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家裝市場亂象叢生, 並不規範, 各種維權現象屢見不鮮。 說到家裝維權, 最關鍵的當然裝修合同。 那麼裝修前後簽訂合同又該注意什麼呢?準備裝修的朋友們, 這些關於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你不得不知。 做好充分的知識準備, 避免掉入裝修陷阱。
裝修合同的概念
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簽訂的合同。 這個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 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
裝修合同的作用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 裝修合同是家裝品質的約束憑證, 也是避免家裝糾紛保證書, 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裝修合同簽訂流程
瞭解裝修合同簽訂, 可以讓我們在一開始就不至於處於被動的位置。
裝修合同簽訂前注意事項
裝修合同簽訂不能急
裝修合同是裝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檔。 當所有的設計和工程預算都談妥後, 簽訂裝修合同是裝修開工前必須履行的一道手續。 很多消費者在面臨簽合同時, 就開始急躁, 希望儘快和裝飾公司簽合同, 儘快進入施工階段。 但是在此建議消費者, 簽合同不能著急, 需要各方面做好瞭解, 談好設計和預算等後才簽合同, 以防止吃虧。
檢查裝修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 營業執照是必要的。 現在很多公司都開設了分支機搆,
當然, 大家也不要以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 其實, 在裝修公司的合同中, 同樣也存在一些隱含的漏洞、陷阱,
陷阱一:工藝說明模糊不清
裝修公司或工頭報價時由於業主更多地會關注單項的價格, 而經常忽略工藝說明, 尤其是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什麼等級以及應有的說明。 一業主訴說親身經歷:當時啥也不懂, 裝修公司和工頭給的報價單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詞, 例如:櫃體、櫃框用大芯版, 實木收邊, 水泥, 刷介面劑, 紙面石膏板封面等等, 都是一道道陷阱。
陷阱二:單項面積上做手腳
一般業主也是關注單項的價格, 至於實際的面積一般是大致估計, 實際上這一塊也是裝修公司或工頭做手腳的地方, 如果每項面積都稍微增加一些, 單項價格又高, 那麼少則幾百, 多則幾千就出去了。
陷阱三:在最後提供的報價單上做手腳
一些奸詐的裝修公司或工頭就會在工藝說明或面積上做些手腳, 簡化一些工藝或者說對某些材質進行偷換。 在簽定合同時, 一定要親自逐項比較和核對相應的條款, 是否跟裝修公司或工頭談妥的最後條件一致, 不能忽略任何細節, 不給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陷阱四:材料進場時提供劣質產品
雖然在合同上和報價單上寫得很清楚, 該用什麼材質、什麼規格、什麼等級的產品, 但一些抱有僥倖心態的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鋌而走險, 改頭換面來個以假蒙真,如果業主不細心、不關心的話,劣質材料就這樣偷偷進場了。材料進場的時候,最好要自己親自到場,帶上合同和報價單,並請懂行的人或監理到場一起驗收。
陷阱五: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矇騙過關
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讓你驗收以求矇騙過關,趁業主不在進劣質材料。工人進場的時候工頭肯定會進一部分材料,並要求業主到場驗貨。有一開始就按合同規定來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現一些黑心的工頭,先進一些好材,趁業主不在偷換一些劣質材料,有的乾脆不先告訴業主裝修進程,先讓劣質材料使用在隱蔽工程裡。
裝修合同簽訂需避免的情況
書面檔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定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檔不齊全,給以後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檔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繫方式,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並進行核對。此外,還應注意簽定合同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權利義務不清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甲乙雙方應盡的義務。裝修過程中,難以避免出現偶然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比如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施工人員身體狀況等等,在合同中應逐一細化,讓雙方的責任歸屬更加明確。
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並簽定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於裝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裝公司承諾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監理,應在合同中對裝修工程的品質監督效果進行約定。
專家提醒,現在很多裝修糾紛都是源於一開始的裝修圖紙、預算和合同沒有約定好。所以,如果業主沒有把握,可以請協力廠商專業機構協助。
而當業主遇到無良裝修公司,出現裝修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呢?是打碎牙齒自己咽下去?還是勇敢站出來去盡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部分人應該都會選後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現這種情況有哪些方法解決麼?
解決裝修糾紛的法律法規
針對裝修糾紛,有關部門制訂了一些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品質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決裝修糾紛的五大途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解決裝修糾紛的流程
此外,行業規定對糾紛的解決也提供了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裝飾市場規定,解決糾紛按下述流程進行:投訴——調解部受理——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萬一出現了糾紛,只要雙方心平氣和地協商,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糾紛便能解決。自己協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門出面就可以順利加以解決。但如果涉及的標的較大或其他對生活影響甚大的糾紛且協商不成,最正規、最有權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
改頭換面來個以假蒙真,如果業主不細心、不關心的話,劣質材料就這樣偷偷進場了。材料進場的時候,最好要自己親自到場,帶上合同和報價單,並請懂行的人或監理到場一起驗收。陷阱五: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矇騙過關
材料陸續進場時先進部分好的材料讓你驗收以求矇騙過關,趁業主不在進劣質材料。工人進場的時候工頭肯定會進一部分材料,並要求業主到場驗貨。有一開始就按合同規定來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現一些黑心的工頭,先進一些好材,趁業主不在偷換一些劣質材料,有的乾脆不先告訴業主裝修進程,先讓劣質材料使用在隱蔽工程裡。
裝修合同簽訂需避免的情況
書面檔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定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檔不齊全,給以後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檔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繫方式,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並進行核對。此外,還應注意簽定合同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權利義務不清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甲乙雙方應盡的義務。裝修過程中,難以避免出現偶然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比如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施工人員身體狀況等等,在合同中應逐一細化,讓雙方的責任歸屬更加明確。
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並簽定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於裝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裝公司承諾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監理,應在合同中對裝修工程的品質監督效果進行約定。
專家提醒,現在很多裝修糾紛都是源於一開始的裝修圖紙、預算和合同沒有約定好。所以,如果業主沒有把握,可以請協力廠商專業機構協助。
而當業主遇到無良裝修公司,出現裝修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呢?是打碎牙齒自己咽下去?還是勇敢站出來去盡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部分人應該都會選後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現這種情況有哪些方法解決麼?
解決裝修糾紛的法律法規
針對裝修糾紛,有關部門制訂了一些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品質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決裝修糾紛的五大途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
2、業主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裝修公司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但必須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解決裝修糾紛的流程
此外,行業規定對糾紛的解決也提供了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裝飾市場規定,解決糾紛按下述流程進行:投訴——調解部受理——質檢部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現場核查——調解部、質檢部依核查結果進行調解——若雙方達成協議則進行維修或返工;若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萬一出現了糾紛,只要雙方心平氣和地協商,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糾紛便能解決。自己協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門出面就可以順利加以解決。但如果涉及的標的較大或其他對生活影響甚大的糾紛且協商不成,最正規、最有權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