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灰工程:1.抹灰總厚度≥35mm/m採取加強措施;2.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採取加強措施。
二、門窗工程:1.預埋件、錨固件;2.防腐、填嵌處理。
三、吊頂工程:1.管道、設備安裝,
四、輕質隔牆工程1.骨架隔牆中設備、管線的安裝及水管試壓;2.木龍骨防火、防腐;3.預埋件、拉結筋;4.龍骨安裝;5.填充材料設置。
五、飾面板(磚)工程:1.預埋件(或後置預埋件);2.連接點;3.防水層。
六、幕牆工程;1.預埋件(或後置預埋件);2.構件的連接點;3.變形縫及牆面轉角處的構造節點;4.防雷裝置;5.防火構造。
七、塗飾工程(基層處理);1.塗刷抗堿封閉底漆(新建築砼或抹灰基層);2.塗刷介面劑(舊牆)並清理原裝飾層;3.如在砼或抹灰基層塗溶劑塗料, 基層含水率不大於8%;塗乳液型塗料不大於10%;木材基層不大於12% ;4.基層膩子:平整、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裂縫內牆膩子:粘結強度符合《建築室內用膩子》JG/T3049規定;5.廚房、衛生間:耐水膩子。
八、裱糊、軟包工程:(同塗飾工程);1.基層含水率不大於8%和12%;2.基層平整度、垂直度、陰陽角方正符合 4.2.11(抹灰);3.基層表面顏色一致;4.封閉膠塗刷。
九、細部工程:1.預埋件(或後置預埋件);2.護欄與預埋件的連接節點。
十、地面工程:1.隔離區蓄水試驗(指有防水要求)a.24H;b.高度20-30m/m;2.木竹層鋪設a.與廚衛相鄰作防水、防潮和硫化(竹地板)b.木格柵、墊木、基層木工板等防腐、防蛀、含水率c.木格柵間距、端面尺寸、墊實釘牢d.與牆留縫30m/m。
十一、給排水及採暖:1.室內給水管道安裝(需隱蔽)a.防腐(或二次鍍鋅)b.試壓c.管件連接方式d.冷熱水管安裝位置e.通水f.焊縫(指需焊接情況)g.坡度;2.室內排水系統安裝a.灌水試驗b.坡度c.通球3.衛生器具安裝a.與排水橫管連接的各衛生器具受水口和立管均應採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b.管道與樓板的接合部位應採取牢固可靠的防滲漏措施。
十二、電氣安裝工程:1.電線導管、電纜導管和線槽敷設;2.電線、電纜穿管及線槽敷線;3.照明燈具安裝 ;4.照明開關、插座、電扇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