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牆是指由支承結構體系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築外圍護結構或裝飾結構。
1、玻璃幕牆施工品質要求
(1)幕牆以及鋁合金構件要橫平豎直, 標高正確, 表面不允許有機械損傷(如劃傷、擦傷、壓痕), 也不允許有需處理的缺陷。
(2)幕牆全部外露金屬件(壓板), 從任何角度看均應外表平整, 不允許有任何小的變形、波紋、緊固件的凹進或突出。
(3)牛腿鐵件與T形槽固定後應焊接牢固, 與主體結構混凝土接觸面的間隙不得大於lmm, 並用鍍鋅鋼板塞實。 牛腿鐵件與幕牆的連接, 必須墊好防震膠墊。 施工現場焊接的鋼件焊縫, 應在現場塗二道防銹漆。
(4)在與砌體、抹面或混凝土表面接觸的金屬表面, 必須塗刷瀝青漆, 厚度大於100um。
(5)玻璃安裝時, 其邊緣與尤骨必須保持間隙, 使上、下、左、右各邊空隙均有保證。 同時, 要防止污染玻璃,
(6)橡膠條和膠條的嵌塞應密實、全面, 兩根橡膠條的介面處必須用密封膠填充嚴實。 使用封縫膠密封時, 應擠封飽滿、均勻一致, 外觀應平整光滑。
(7)層間防火、保溫礦棉材料, 要填塞嚴實, 不得遺漏。
2、玻璃幕牆施工驗收
(1)幕牆工程驗收應在建築物完工(不包括二次裝修)後進行, 驗收前應將其表面擦洗乾淨。
(2)幕牆工程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①設計圖紙、檔、設計修改和材料代用檔;
②材料、構件出廠品質證書, 型材試驗報告、結構矽酮密封膠相容性和粘結力試驗報告;
③隱蔽工程驗收檔;
④施工安裝自檢記錄。
(3)幕牆工程品質應按觀感核對總和抽樣檢驗進行檢驗。
(4)幕牆工程觀感檢驗, 應按下列八點要求進行:
①明框幕牆框料應豎直橫平;幕牆分格玻璃拼縫應堅直橫平, 縫寬應均勻, 並符合設計要求。
②玻璃的品種、規格與色彩應與設計相符, 色澤應基本均勻, 鋁合金料不應有析堿、發黴和鍍膜脫落等現象。
③玻璃的安裝方向應正確。
④金屬材料的色彩應與設計相符, 色澤應基本均勻, 鋁合金料不應有脫膜現象。
⑤鋁合金裝飾壓板, 表面應平整, 不應有肉眼可察覺的變形、疲紋或局部壓碾等缺陷。
⑥幕牆的上下邊及側邊封口、沉降縫、伸縮縫、防震縫的處理及防雷體系應符合規範。
⑦幕牆隱蔽節點的遮封裝修應整齊美觀。
⑧幕牆不得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