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建築面積, 建築學術語。 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 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在日常使用中, 一般也簡稱公攤面積或公攤。
公攤概念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 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 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以水準投影面積計算。
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 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準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 管理用房, 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
公攤範圍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 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的分隔牆, 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準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攤計算
1、多層商品住宅樓, 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 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的共有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再按幢內各功能區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築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 應以建設部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為准。
一般來講分攤面積是整棟樓的公用面積, 當然房屋樓體的牆壁也在裡面, 帶電梯的房子公攤相對大點。
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進行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係數
分攤係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係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非公攤面積
1、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共有建築面積分攤原則為:產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檔或協議的, 按其檔或協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檔或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