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業主告訴我:“我家只要有個貯藏室就夠了, 我們東西不多, 況且房子都不夠用了, 安排過日子的空間比較重要!”這麼說, 其實有些似是而非, 因為不少人認為, 收納的東西是那種要“收到看不到”的物品, 要多花金錢、空間去放這類東西, 似乎有點划不來。
有這類看法的, 以男主人居多, 女性通常非常體認收納的重要性, 而且會提出收納的要求。 反觀男性, 比較重視大方向、空間的安排、整體風格、公共空間及書房的設計等。 然而, 收納要收的, 只是那些“多出來”的雜物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在規劃收納空間前,
1.固有的生活用品
這當然指的是生活上會用到的物品, 諸如:棉被、衣物、鞋、廚房裡的鍋碗瓢盆、季節電器等。
2.個人嗜好、珍藏
別以為只有雜物要收納, 好東西也需要收納。 過去國人喜歡在客廳做酒櫃, 展示自己的藏酒, 就是一種收納, 因此, 收納不單指把東西收到看不見, 另一個意義則是把好東西收整齊, 展示出來, 所以, 出國旅行帶回來的紀念品、花了好多力氣收集的收藏品等, 當然必須有專屬的收藏櫃, 以方便賞玩、保存。
3.具有紀念性的收藏品
包括孩子的成長紀錄、相簿、相片、具有紀念價值的物品, 像孩子的第一本學校聯絡簿、第一次做的美工作品, 或者夫妻間的歷年情書等等,
4.少用大件物品
例如大型行李箱、球具、溜冰鞋等運動器材, 這類物品都是特定時候使用, 不用時又很占空間, 更需要固定的收納空間。
或許有人會說, 資訊科技那麼發達, 相片都存進電腦了, 那些成長紀錄也可以拍成電子相片放進電腦, 哪裡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呢?說真的, 不論科技如何進步, 實體物品總是比看電腦多了一份感覺。 我曾應一位元客戶要求, 在他家客廳角落設計了一個專有的收藏櫃, 裡頭的規劃分為家庭相簿及家族紀念品兩區, 那位好爸爸堅持,
以上是進行設計前必須調查清楚的。 我通常會提醒朋友, 不妨利用房子整修或搬新家的機會, 對所有物品做一個總清查, 並且淘汰換掉少用不用的東西, 為收納進行“瘦身”。 接下來, 依據這份清單, 考慮哪些收納品需要“變不見”?哪些需要展示出來?其次考慮整體美觀問題, 依據使用頻率及特性安排收納空間, 不同物品有不同的空間定位, 同樣是收藏品的芭比娃娃, 肯定不如古董類適合放在客廳, 這就是考慮到物品的空間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