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比
對比是藝術設計的基本定型技巧,
把兩種不同的事物、形體、色彩等作對照就稱為對比。
把兩個明顯對立的元素放在同一空間中,
使其既對立又和諧,
既矛盾又統一,
在強烈反差中獲得鮮明的對比,
求得互補和滿足的效果。
二、和諧
和諧包含諧調之意。
它是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
使各種室內物體的形、色、光、質等組合得到協調,
成為一個非常和諧統一的整體。
和諧還可分為環境及造型的和諧、材料質感的和諧、色調的和諧、風格樣式的和諧等。
三、對稱
對稱是形式美的傳統技法,
是人類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則。
四、均衡
生活中金雞獨立, 演員走鋼絲, 從力的均衡上給人穩定的視覺藝術享受, 使人獲得視覺均衡心理, 均衡是依中軸線、中心點不等形而等量的形體、構件、色彩相配置。 均衡和對稱形式相比較, 有活潑、生動、和諧、優美之韻味。
五、層次
一幅裝飾構圖, 要分清層次, 使畫面具有深度、廣度而更加豐富。 缺少層次, 則感到平庸, 室內設計同樣要追求空間層次感。 如色彩從冷到暖, 明度從亮到暗, 紋理從複雜到簡單, 造型從大到小、從方到圓, 構圖從聚到散, 質地單一到多樣等, 都可以看成是富有層次的變化。 層次變化可以取得極其豐富的視覺效果。
六、呼應
呼應如同形影相伴, 在室內設計中, 頂棚與地面桌面與其他部位, 採用呼應的手法, 形體的處理, 會起到對應的作用。 呼應屬於均衡的形式美, 是各種藝術常用的手法, 呼應也有“相應對稱”、“相對對稱”之說, 一般運用形象對應、虛實氣勢等手法求得呼應的藝術效果。
七、延續
延續是指連續伸延。 人們常用“形象”一詞指一切物體的外表形狀。 如果將一個形象有規律地向上或向下, 向左或向右連續下去就是延續。 這種延續手法運用在空間之中, 使空間獲得擴張感或導向作用, 甚至可以加深人們對環境中重點景物的印象。
八、簡潔
簡潔或稱簡練, 指室內環境中沒有華麗的修飾和多餘的附加物。 以少而精的原則,
九、獨特
獨特也稱特異。 獨特是突破原有規律, 標新立異引人注目。 在大自然中, “萬綠叢中一點紅“, “荒漠中的綠地”, 都是獨特的體現。 獨特是在陪襯中產生出來的, 是相互比較而存在的。 在室內設計中特別推崇有突破的想像力, 以創造個性和特色。
十、色調
色彩是構成造型藝術設計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顏色能引起人視覺上不同的色彩感覺。 如紅、橙、黃溫暖感很熱烈, 被稱作暖色系, 青藍綠具有寒冷、沉靜的感覺, 稱作冷色系。 在室內設計中, 可選用各類色調構成, 色調有很多種, 一般可歸納為“同一色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