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裝修開工前有一些準備工作是要做好的, 不然後期會有不少麻煩事情。
1、在社區物業出具的裝修協議上簽字。
2、提供自家裝修的圖紙, 主要是水電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牆體項目。
3、辦理“開工證”, 施工時用來貼在自家門上, 便於物業檢查的工期證明。
4、出入證:主要是為工人辦理的, 以免裝修期間有不法人員混入社區。 (各個社區收取標準不同, 一般是15元一個, 工本費5元, 剩下的10元錢, 等裝修結束後會退還給業主)。
5、裝修押金(各個社區視情況而定, 沒有統一標準。 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 一般裝修完工3個月後會退給業主)。
6、垃圾清運費:這筆費用是用來支付物業清理裝修垃圾用的,
和支付給裝修公司的不一樣,
一般2居在300元左右,
不同的物業公司收取的不一樣。
注:以上環節並不一定兼有, 根據社區各方面水準而定。 比如, 在年代久遠點的社區買了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