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單棟房子而言,
其改造需要相關的條件。
也許有朋友不明白,
房子的所有權在我,
為什麼改造還要講條件?儘管不同地方相關的要求都會略有不同,
但從總體原則上看,
基本一致。
本文擬簡介舊房改造條件。
舊房改造, 分政府成片改造與個人單獨改造兩種。 前者的改造條件在於政府的決心與準備, 而後者則在於個人的需求。 就條件而言, 主要有:
一、改造的許可性條件
這是確定個人舊房是否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與時間進行改造的前提, 如果這一前提不存在, 那其他條件再有利也不可能推進。 一般情況下, 個人舊房改造的許可性條件主要有兩個:
1、被房屋鑒定部門鑒定為危房, 特別是屬於必須搶修的危房, 事關生命財產安全, 必須限時改造。
2、沒有納入城市舊城改造範圍, 否則, 不能申請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 這就意味著個人舊房不可能單獨進行改造,
二、改造的程式性條件
在上述許可性條件成立的前提下, 舊房改造施工推進, 必須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 作為舊房改造的主體, 需要依程式申請。
1、帶著戶口本、身份證、老房權證(或土地證), 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申請, 填寫舊房翻建審批表, 村委會(居委會)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 鄉鎮建房辦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 符合規劃的批准, 報縣(市)規劃部門審批。
2、縣(市)規劃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 對符合縣(市)整體建設規劃要求的發給建設規劃許可證。
3、有了建設規劃許可證後, 可以準備材料開工了。 但還要注意:開工時需要建設規劃部門工作人員現場驗線,
上述的程式也許各地都會有所不同, 但至少說明, 從許可改造舊房到舊房改造工程施工至少需要兩個證件: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書。 證書齊備, 舊房改造及其施工才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