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頂基層處理的注意事項
(1)應清除基層的雜物、塵土, 特別要注意剷除粘在基層上的砂漿及漏散的混凝土, 如原牆面膩子粘結性不強, 則須將基層全部剷除;
(2)原基層有掉粉、起皮、空鼓等現象, 須將基層全部剷除;
(3)對於舊房, 一般情況下須將基層全部剷除, 避免後期出現品質問題;
(4)對於保溫牆、輕體隔牆, 在刷漆之前須進行貼布處理, 避免後期因牆體變形導致牆面開裂。
二、吊頂基層的防水、防腐、防火處理
(1)一般情況下吊頂的木龍骨需要做防火、防腐以及防蛀處理;
(2)門套線靠近廚、衛的一面可以做防水、防腐處理;包門窗套時,
(3)廚、衛的地面需要做防水處理, 防水層應該從地面延伸到牆面, 高出地面200mm, 浴室牆面的防水層不應低於1800mm, 做完防水後須做24小時閉水試驗。
三、吊頂工程驗收要求
(1)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以及基層構造、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範要求。
(2)罩面板與龍骨應連接緊密, 表面應平整, 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校掉角、錘傷等缺陷。 接縫應均勻一致, 粘貼的署面板不得有脫層, 膠合板不得有刨透之處。
(3)擱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翹角現象。
(4)吊頂罩面板工程品質允許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