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看起來容易, 但涉及諸多事項, 不瞭解“行情”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 很可能遭遇“霸王條款”。 專家歸納了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 幫您規避風險。
一、保修期縮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籠統寫成保修一年或兩年。
按照國家規定, 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 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為五年。 對於未明確保修期或保修期縮短的情況, 消費者要提出並協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責任。
有的裝修公司單方規定, 消費者在多少天內未結清工程款, 將失去免費保修資格。
按規定, 裝修方未在規定時間收到工程款, 可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對於單方規定的“不予免費保修”則無法律效力。 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就與裝修施工方協商, 把相關事項寫明。
三、轉嫁納稅義務。
有的合同規定, 如果消費者索要發票,
消費者有權索取發票, 而且也提倡以發票作為維權依據。 發票產生的稅收是企業應承擔的義務, 制定上述合同條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稅的嫌疑。
四、增加額外條款。
有合同規定, 施工過程中消費者減少施工項目, 需支付該專案減項費, 或者規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擁有使用房屋的權利等條款。
施工中如果消費者要求減少施工專案, 應按實際情況(施工方已經付出的勞動)收取減項費, 在簽訂合同前就應對這些細則協商。 施工中, 施工方只有對房屋施工的權力, 無房屋使用權。
五、工期規定未明確。
有些不規範合同中, 並未明確規定工期, 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麼方式來計算。
工期由雙方協商, 一般為60天。
六、工期預付款條款不明。
有的合同規定, 施工預付款開工前支付一部分, 施工進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 施工結束驗收後支付餘款。 此處施工中途沒有確切定義, 若出現爭議消費者較被動。
對於這些合同條款, 不僅要按範本簽訂, 還應標明施工進度具體指哪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