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固然高興, 可是那只是一個開始。 我們買東西都會檢測商品是否完好才會付錢, 收房的時候記得也要檢查好你購買的商品。 驗房一定要仔細, 要不然以後發現問題你都沒有地方說理去了, 驗房中存在陷阱如果你不細心對待的話恐怕會中招的, 下面跟著小編來瞭解下驗房的七大陷阱吧。
陷阱一:收樓超時限
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 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則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風險責任及稅費。
寫清地址保障能親自簽收通知, 或委託親友律師幫忙。 實在不行就與發展商另外約時間。
陷阱二:證件不齊備
"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 特別是《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先不收樓, 如果一定要收, 要在相關檔中寫明"未見《X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副本。
陷阱三:簽完才能驗樓
先驗房後交費、簽檔的收樓程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式, 但商家大多數採取先交錢填表、簽文件, 再驗樓的伎倆, 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樓認可書再驗樓, 等發現問題時購房者後悔已不及, 而商家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在定合同時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進。 如當初未約定, 則每份檔都注明未驗房, 驗房時如出現情況可靈活處理。
陷阱四:灰塵藏品質問題
清潔明淨一般較討好人, 因此大多數發展商交樓時都會提前將屋內打掃乾淨,
掃去土或往地面沖水, 一方面可沖去泥層, 看清地板品質, 另一方面也可測測地板的水準狀態及排水狀況。
陷阱五:大事化小隨便解決
無論什麼問題, 陪同驗房的人員第一句話總會說是小問題。 還直拍胸口讓購房人放心, 不用寫進驗收檔裡, 讓你麻痹大意, 又動之以情, 目的就是不將缺陷寫進驗樓檔裡。 如果輕信了他輕易收了樓, 到時小問題極有可能會變成大問題。
不管口舌如簧、信誓旦旦, 都要堅持原則,
陷阱六:疲勞戰讓你吃虧透
先辦手續再驗樓, 並將辦理各種手續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 甚至集中在同一時間裡通知更多的買家收樓, 造成人未進自家門已精疲力盡恨不得早點結束, 沒精力再就房屋出現的問題與發展商細加論理。 累慘之餘, 也往往虧透了!
不要被人山人海嚇到, 最好另約時間;如沒法再約時間, 可採取"人多好辦事"的戰術, 一起幫助你。
陷阱七:巧立名目亂收費
發展商往往在簽合同時對購房者大加承諾, 而到收樓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發展商總把無理的事情說的似乎頭頭是道, 違規設立諸如什麼防盜門安裝費, 可視對講系統開通費,
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 少花冤枉錢, 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 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
驗房陷阱多, 一定要把好這一關。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為大家帶來驗房陷阱的相關介紹, 相信朋友們也都有了一定的瞭解,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到你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