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戶型室內燈具選擇六原則
室內燈具選擇不僅能滿足人們日常生活和各種活動的需要,而且是一種重要的藝術造型和烘托氣氛的手段。它對於人的心理、生理有強烈的影響,造成美與醜的印象,舒暢或壓抑的感覺。根據不同的功能不同的環境來選擇不同的燈。
約簡原則
燈飾在房間中應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過於複雜的造型、過於繁雜的花色,均不適宜設計簡潔的房間。
方便原則
大部分人都經歷過更換吸頂燈燈泡的尷尬:踩著桌子,踏著椅子,昂首90度,抬雙臂過頭到2.5米高甚至更高的頂棚。選擇燈具時一定要考慮更換燈泡方便。沒的房間宜選擇吊燈,因為吊燈燈口到地面的距離較小。
節能原則
節能燈泡既節電、照明又好,也不散發熱量,適用多頭燈具。節能燈泡大都是標準螺口,而吊燈有兩種口徑,一種是標準的,可以使用節能燈泡;一種是非標準的,不能使用節能燈泡。
安全原則
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燈具。正規產品都標有總負荷,根據總負荷,可以確定使用多少瓦數的燈泡,尤其對於多頭吊燈最為重要,即頭數×每只燈泡的瓦數=總負荷。另外潮氣大的、應選用防水燈具。
功能原則
不同使用功能的房間,應安裝不同款式、照度的燈飾。應該是明亮、富麗的燈具;應選用使人躺在床上不覺刺眼的燈具;兒童房應是色彩豔麗、款式富於變化的燈具;衛生間應選用式樣簡潔的防水燈具;廚房應選擇便於擦拭、清潔的燈具。
協調原則
燈飾與房間的整體風格要協調,而同一房間的多盞燈具,應保持色彩協調或款式協調。如木牆、木櫃、木頂的長方形陽臺,適合裝一盞長方形木制燈。配有鐵藝表、金屬管玻璃餐桌椅的長方形廳適合裝一盞長方形金屬管材質的吊燈。安有金色櫃門把手、金色射燈的臥室,適合帶有金色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