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二手房過戶相關事項
導讀:在如今的購房熱潮中,二手房的交易市場也是逐步升溫。對於一些經驗老道的購房者來說,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他們都有一套各自的購房技巧。然而對於一些新手的朋友來說則是摸不著頭腦。
這裡就針對二手房的過戶做詳細的介紹,希望能給買新房的朋友們帶來幫助。
二手房交易的各項收費:
1、 契稅:交易價格和評估價格取最高x1.5%
2、 土地出讓金:交易價格和評估價格取最高值x1%
3、 印花稅:交易價格和評估價格取最高值x0.1%
4、 交易費:6元x建築面積
5、 房證工本費:80元
6、 現在五年那再次交易的房屋,還要交5.55%
過戶費:
1、 稅金(稅務局收取):契稅應由買方負擔;營業稅、個人收入調節稅應由賣方負擔。
2、 房產過戶費(房管局或房管處收取):過戶交易費為每平方米6元,由雙方各承擔一半;房產證公本費及印花稅由買方負擔。
3、 土地證費用(由土管局收取):房改房上市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應由賣方負擔;土地證公本費應由買方負擔。
4、 評估費用:買賣評估費用由賣方負擔。
5、 按揭費用:由於買方用按揭方式購房,按揭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過戶需要準備的材料:
1、 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 賣方:如房地產資訊已載入登記簿,產權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如未載入登記簿,須相關權利人同時到場,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它相關證件。
3、 出售共有房產時,共有人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4、 出售已出租房屋時,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 買方本人或賣方相關權利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應當公證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持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影本(加蓋公證處“該影本與原件相符”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