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智慧的產物巴羅克風格繪畫
16世紀中葉以來,義大利藝術中的樣式主義不過是一個短暫的過渡風格,曇花一現。在一片沉寂中,羅馬教廷為恢復教會的榮耀,開始招募各方藝術家到羅馬來裝點教會,企圖將羅馬變成基督教世界中最美的城市。這一運動大約開始於1585年,像100年前盛期文藝復興一樣,各地藝術家雲集羅馬,他們在這兒創造了一種新的藝術風格一巴羅克風格。
所謂“風格”意味著一件作品是依照某種特定方式構成的,它本身有著內在的和諧一致,但又明顯地區別於其他風格,故能給人以深刻的印象。風格的形成,當然是某一時代藝術發展成熟的表現。人們可以根據風格判定作品的時間、地點和作者。
從風格上考察,17世紀確實出現了一種區別于盛期文藝復興藝術的新風格,它無論在精神上和手法上同古典藝術都大相徑庭。巴羅克風格突破了文藝復興以來古典藝術的理性、勻稱、靜止、典雅的風格。表現在建築上,它一反文藝復興時期的莊重、和諧與結構,清晰的特點,追求結構複雜多變,配以大量雕塑和裝飾的效果。在繪畫和雕塑上,它不再遵循文藝復興重素描結構,廣泛採用垂直線、水平線,追求穩定等原則,而是在作品中強調激情、運動感和戲劇性,追求光線和色彩的表現,廣泛採用曲線、弧線,偏愛複雜多變的構圖等等。這種新風格首先產生於義大利的羅馬城,以後遍及歐洲各地,成為17世紀歐洲的主要藝術風格。
巴羅克風格正是各地招募來的有才能的藝術家在羅馬創造的。不過這些人並非僅僅創造了巴羅克風格,在他們之中還形成了一些遠遠比過去大師的藝術更為豐富多彩的樣式,其中有發揚盛期文藝復興優美古典風格的藝術,也有描寫親眼所見的真實,取材於普通人生活的藝術,還有強調戲劇性和裝飾手法的藝術等等。
概括地講巴羅克藝術有如下的一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羅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羅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羅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裡的一些因素和想像;六是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羅克藝術中佔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羅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紋。
當然,一些積極的巴羅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繫。其具體表現為:
(1)善用動勢:不管是實際的,如波形的牆面或不斷變化的噴射狀的噴泉:還是含蓄的,如描繪成充滿活力或動作顯著的人物(不再如古典文藝復興時的靜態表現,而呈現歪斜配置的動感)。力圖表現或暗示無窮感:例如伸向地平線的道路,展現無際天空幻覺的壁畫,運用變換透視效果使其變得撲朔迷離的鏡面手法。
(2)強調光線:設計一種人為光線,而非自然的光,產生一種戲劇性氣氛,創造比文藝復興更有立體感、深度感、層次感的空間。造成輪廓線模糊,構圖有機化,而有整體感。追求戲劇性、誇張、透視的效果。不拘泥各種不同藝術形式之間的界線,將建築、繪畫、雕塑等藝術形式融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