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型市民服務的荷蘭畫派
革命的勝利促使經濟和文化的欣欣向榮。這個新興國家是當時歐洲先進思想中心之一。荷蘭畫家們懷著民族自豪感。用寫實手法在作品中表現祖國的人民生活和自然風景等。繪畫終於擺脫對宮廷貴族和天主教會的依附,開始為新興的市民階級服務。隨著繪畫市場和畫商的出現,繪畫成為市場上的商品。為滿足市民的生活和審美需要,繪畫的品種較之以往大為擴充。除宗教歷史畫和肖像畫外,風俗、風景、靜物和動物畫也發展為重要畫種。17世紀荷蘭最重要的畫家為倫勃朗、F.哈爾斯、J.維米爾及J.van雷斯達爾。當時,荷蘭多數城市中繪畫藝術均相當發達,其中最發達的為阿姆斯特丹、哈勒姆和代爾夫特。不過,就諸畫派來說,地區之間的差異並不像品種之間的差異那樣地來得明顯。除前述4位畫家以外,屬於不同畫種的還有許多藝術成就不等的畫家,他們被稱為荷蘭小畫派。
17世紀荷蘭風俗畫不像文藝復興時代畫家那樣地往往通過宗教題材來反映現實生活,而是直接地以非理想化的手法來如實地反映市民和農民的日常生活。這類風俗畫大致包括兩類內容:農民題材和反映市民生活的所謂時裝題材。前者繼承和發展了16世紀P.勃魯蓋爾的繪畫傳統。可能是哈爾斯的兩個弟子A.布魯威爾和A.van奧斯塔德的作品,取材農民生活。布魯威爾的油畫幅面雖小,但由於注意整體關係和畫面氣氛,因而畫中形體顯得厚重而樸實。他生前先後活躍于荷蘭和佛蘭德斯兩地,但主要是佛蘭德斯畫家。奧斯塔德的風俗畫有類似長處,其畫面情緒比較風趣和樂觀,不像布魯威爾的油畫那樣地往往帶有悲愴感。
從事時裝畫的有在萊頓工作的畫家G.道。他在20~30年代從倫勃朗習畫,後來形成自己的畫風。其作品往往表現少數幾個人物處身於室內,壁上有一扇窗子,並有布幔、書本、樂器等道具。這類作品幅面不大,但相當精緻,並注意光線的表現,為精緻畫派的精品。N.馬斯於40年代末至阿姆斯特丹受業於倫勃朗門下。他的那些表現老嫗在祈禱或瞌睡的時裝畫,曾風行一時。G.梅曲活躍於萊頓和阿姆斯特丹,擅長於描繪中產者安逸而寧靜的家庭生活。他的室內情景畫在技法上相當細膩精巧,比較接近于維米爾的作品。G.泰博赫跟同時代其他許多荷蘭畫家不一樣,曾在許多歐洲國家旅行,識多見廣,不屬於任何一個地方流派。所繪的那些反映市民階級上層分子悠閒生活的時裝畫,生前很受買主歡迎。他尤其擅長於細膩地表現富裕人家婦女衣著的質感。J.斯滕則兼畫農民題材油畫和時裝油畫,是一位有成就的風俗畫家。
荷蘭風俗畫家中最傑出的,為代爾夫特的兩位畫家:維米爾和P.de霍赫。可是,維米爾生前卻不像泰博赫和梅曲那樣受市民們歡迎,由於賣不出畫而在負債累累之中死去。他的風俗畫富有生活情趣,並在藝術處理上顯示出宏大的氣派。霍赫自1653年起定居代爾夫特,在那兒完成了他的一些最佳作品。
17世紀荷蘭肖像畫最興旺的地區為哈勒姆和阿姆斯特丹。哈爾斯為17世紀初荷蘭最有名的肖像畫家。他畫中的人物不再是類型化而是個性化的。其早年作品充滿樂觀主義精神,尤其能準確而生動地表現人物臉部從微笑轉化為大笑過程中的刹那間表情。其團體肖像畫刻畫了因人而異的性格特徵,神態自然,構圖生動,克服了上一世紀團體肖像畫程式那種畫面過於擁擠、人物表情呆板的缺點。倫勃朗的肖像畫則往往更深刻地揭示了各式各樣人物豐富而複雜的內心世界。除繪製肖像畫外,倫勃朗還精於製作其他體裁的油畫,從而展現了他作為同時代荷蘭畫家中最傑出的繪畫大師的多方面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