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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類視覺錯覺繪製的歐普藝術

歐普藝術主要採用黑白或者彩色幾何形體的複雜排列 對比 交錯和重疊等手法造成各種形狀和色彩的騷動,有節奏的或變化不定的活動的感覺,給人以視覺錯亂的印象。歐普藝術下的服裝服飾,按照一定的規律給人以視覺的動感…

歐普藝術(Optical Art)又被稱為“光效應藝術”和“視幻藝術”,它是繼波普藝術之後,在西歐科學技術革命的推動下出現的一種新的風格流派,興起於西方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首次使用“歐普”(Optical)這一名稱是在1965年,當時在紐約現代美術館舉辦的一次主題為“眼睛的反應”(The Responsive Eye)展覽會上,陳列出大量經過精心設計,按一定規律排列而成的波紋或幾何形繪畫, 這些作品給參觀者以強烈的視覺刺激,達到了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

事實上,歐普藝術就是要通過繪畫達到一種視知覺的運動感和閃爍感,使視神經在與畫面圖形的接觸過程中產生令人眩暈的光效應現象與視幻效果。歐普藝術家以此來探索視覺藝術與知覺心理之間的關係,試圖證明用嚴謹的科學設計也能啟動視覺神經,通過視覺作用喚起並組合成視覺形象,以達到與傳統繪畫同樣動人的藝術體驗。出於這一目的, 歐普藝術作品摒棄了傳統繪畫中一切的自然再現,而是在作品中,使用黑白對比或強烈色彩的幾何抽象,在純粹色彩或幾何形態中,以強烈的刺激來衝擊人們的視覺,令視覺產生錯視效果或空間變形,使其作品有波動和變化之感。

歐普藝術可以稱得上是一種挑戰人類視覺的智力遊戲,從而帶領觀眾進入了一個變幻莫測的幻覺世界。藝術評論家弗波帕曾給歐普藝術作了一個較為科學化的解釋:用各種不同的幾何體的週期性結構,緯線疊積或色彩排列,同時運用各種不同的藝術手段和使其產生光焦度現象的科學方法--放射光的波紋形效果和色彩的擴散,它的強度分離又並行對比、連續或交叉,色彩和色調的增大或減少,色彩的互相干擾等等,所有這些現象都會對視網膜引起刺激、衝動、振動和其他對視覺的混合、重疊等強烈反應(如圖像和背景的顛倒、前部暖色與後部冷色之間的相互滲透關係),造成一種含義不明的圓體和一種持久的不穩定的造型。

歐普藝術家一方面認為抽象表現主義太隨意和偶然;另一方面又認為波普藝術太鄙俗。他們主張要吸引觀眾,但卻不能讓觀眾捲入藝術之中;既不聯繫具體,也不表達感情和體驗,而基本上利用視覺變化來造成一種幻景。[2] 這種視覺變化主要由兩方面來完成--色彩的變化和形態的組織,歐普藝術家們在創造自己作品的同時也在不斷地觀察著這兩方面在視覺中產生的各種幻覺,試圖挖掘潛藏在這種幻覺表像後面的基本規律。在這種風格的形成過程中,歐普藝術家們可謂是博眾家之長,如在空間透視方面,可以看到印象派美學的影子;在抽象形態的組織上,可以追溯到立體主義、未來主義、螺旋主義及康定斯基和克利等畫家;而在色彩的相互關係方面,又受到新造型主義、構成主義的影響;此外,德國的包豪斯和魯道夫·阿恩海姆的著作《藝術與視知覺》也給了歐普藝術家們很大的啟發。

歐普藝術幾乎同時興起于歐美各國。其最傑出的代表是法國畫家維克托·瓦薩雷裡,他從50年代起就開始創作具有運動感和閃爍效果的繪畫,成為法國歐普藝術的主流。其他具有影響力的歐普藝術畫家有美國的約瑟夫·艾伯斯(Josef. Albers)和安德魯基威斯(R. Anuskiewicz),英國的女藝術家瑞利(B. Riley)及以色列的阿格姆(Y. Agam)﹑委內瑞拉的薩圖(J. R. Soto)等。

雖然歐普藝術盛行的時間並不是很久,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就走向了衰落。但它變幻無窮的視覺印象,以強烈的刺激性和新奇感,廣泛滲透于歐美和日本的建築裝飾、都市規劃、傢俱設計、娛樂玩具、櫥窗佈置、廣告宣傳、紡織品印染,以及芭蕾舞、電視觀賞等到多種設計領域,在國際上產生了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