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書法的藝術特色
我們見到的殷商金文書法作品通常只有一到兩個字,且多與圖案結合在一起,組成族徽等圖案形式。即使純文字作品,其文字式樣也會處理成圖案樣式。當中尤其是帶“亞”字的作品,由“亞”字構成方框,其他字一般都安排在方框之內,圖案化的特徵很濃。
對藝術個性的寬容
在商代社會,藝術上對個性的寬容並不表現在社會的主觀意識上,因為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不會具有刺激個性的發現和發展的社會基礎”(叢文俊語)。商代金文書法上表現出來對藝術個性的寬容,只是從我們以現代人的角度,對當時作品作出的客觀評價。在當時藝術作品個性風格的存在,主要表現為下意識的表達與接受上的寬容,但對於今天學習金文書法的人來講,則顯然是一份來自上古時代異常珍貴的禮物。
商代的金文書法作品,章法、結構、用筆自然隨意,不同的作品,形式上的差距可以非常大,如《二祀邲其卣器銘》、《四祀邲其卣器銘》、《六祀邲其卣器銘》,為邲其家族的器銘,從銘文的紀年上看,書寫與製作時間相差只有四年,但所表現出來的藝術個性明顯可以看到作品並非出於一人,書法風格上的差異相當明顯。事實上,殷商時期的金文書法,可以講每件作品都能看到不同於其他作品而各自獨立的個性特點,如《小子卣器銘》、《丙申角器銘》。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時書法審美表達上對藝術個性的容忍和接受,當然也與當時的社會文化特色有著重要的關係。
早期的殷商人屬於遊牧民族,好飲酒,性格天然奔放。篤信鬼神,崇尚占卜巫祝之道。金文書法藝術個性上的表現皆源於當時人們個性的自然流露。它之所以能夠為當時時代所接受,得以保存至今,與當時的社會環境實際上還處於文明的初級階段有一定的關係,和我們現時在藝術創作時對作品個性風格的刻意追求有著天淵之別。因為在這兩者之間,帶有明顯的文化差別。而在個體意識的流露上,商代也不可能像西周那樣受到“禮樂”制度過多的規範。這些蘊涵在殷商時期金文書法之中豐富的個性表達,又為我們今天的學習提供了良好的範例。
古樸神秘和天真浪漫的境界
殷商時期金文書法作品的藝術境界是古樸神秘和天真浪漫的,當我們欣賞殷商早期帶有圖式化的作品和《小臣俞尊器銘》、《二祀邲其卣器銘》、《四祀邲其卣器銘》、《六祀邲其卣器銘》等作品時,有如置身於遠古先民神秘和浪漫的生活情調之中。這除了殷商時代距離我們現時生活的時代十分遙遠,我們對先民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特質並不太瞭解,自然產生出某種神秘和嚮往的感覺外,商人在鬼神信仰上的特質,以及比較原始的生活方式,抽象地反映到作品的境界上,才是令人感覺到商代金文書法古樸神秘和天真浪漫的關鍵所在。面對殷商人燦爛的文化遺存,郭沫若先生不無感慨地說:“商人氣質傾向藝術,彝器之製作精絕千古。而好飲酒,好田獵,好崇祀鬼神,均其超現實之證。”殷商人豪放浪漫,對自然界未知的一切,由於科技能力上的因素,人們無法作出科學解答,只能對它懷著崇敬的心態。原始的宗教、巫盅更使當時人們的生活充滿詭秘的色彩。這一切,都影響著殷商時期人們的精神狀態,直接或間接地令殷商時期的金文書法作品在氣格上變得神秘詭譎,自然天成,瑰麗多姿,創作手法上無拘無束,變化豐富,表現出極高的藝術魅力。當我們欣賞這些作品的時候,就恍如置身于山野大澤間離奇怪異的岩畫前,那些捉摸不定、變幻莫測又生動活潑的藝術形象,令人回味無窮!
上述幾點,反映在商周金文書法的演變上是非常突出的。商代文明的燦爛和古樸,商代原始宗教的詭秘和奇肆,都源于當時歷史文化和科技能力的支配。在商周金文書法的整個歷史時期當中,我認為商代金文書法的詭秘和奇肆、剛勁和豪放、豐富和自由,是最值得我們更多地去研究和學習的,它所反映出來在創作審美表達上的容忍和自由,即使放到21世紀的今天,也一樣值得我們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