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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青銅文化密不可分的商代金文

在某種意義上,青銅器的歷史價值是由金文決定的。金文作為最原始的、未被修改過的歷史資料,對考釋歷史的面貌具有無可比擬的重要作用。而釋讀青銅器銘文的內容和形式,又和釋讀同時期的青銅文化、研究青銅器密不可分。

商代早期,只有個別傳世青銅器上發現了銘文。商代中期,隨著社會局面的穩定,青銅器鑄造業和甲骨卜辭的書契迅速發展,青銅器銘文的鑄造在兩個有利條件支持下逐漸興盛起來。商代銅器銘文的內容較簡單,一般不含重要意義。鑄銘的目的主要是標記器主的族氏以及器物的名稱、用途、使用地點等,一般都鑄在器物不顯著的部位。

如“戈”“天”“子漁”是標記鑄器的氏族或鑄器人;“父乙”“母丙”是表明器為祭祀父乙或母丙而作;“寢小室盂”則是標誌存放地點和使用場所。但更多的內容是表明禮器製作者的族氏以及被祭祖先在宗廟裡的稱號。例如:“(子)父乙”,“子”是作器者族氏,“父乙”是被祭者(其父)的廟號。銘都鑄在如爵、斝的鏨陰,尊、觚的外底,鼎的內壁,簋、卣的腹底等隱蔽之處。

商代金文最常見的形式

青銅器研究專家對商代青銅器銘文作了全面研究,他們指出,商代青銅器銘文的最常見形式有:

第一,銘僅有所謂族氏銘文,即家族之名號,用以表明器者的歸屬。其中有的屬於所謂複合氏名,在署名家族名號的同時還署其家族所從屬的更高級別家族的名號,從而顯示一種宗族組織的譜系關係。此種氏族銘文還常常同亞字形相結合,在亞字形內部或其外部。對於亞字形的含義,現在的研究人員尚有不同見解。

第二,在氏族名號外,還同時刻有本家族死去先人的“日”名:把十幹,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接在親稱“祖”“父”“匕”“母”等之後。這表明此種器物是該家族的貴族專為祭祀具有這一“日”名的先人之祭器。

第三,銘僅有作器者名。由於家族長的個人名號往往被用作家族名號,所以此種形式的銘文雖可能僅是作器者的個人名號,但個別的(如“子某”)也可能是一個家族的名號。

商代金文言短意深

商代晚期銘文的內容決定了其字數。這個時期銘文字數一般只有幾個字。一般為一字或兩字,四五字是少見的。這種態勢發展到殷末,字數還沒有超過五十字,數十字的也僅有幾例,所以這一時期被稱為“簡銘期”。在一些金文著錄書中,凡字數少到兩三個、三四個者,多是商晚期金文。它們數量較多,在商周金文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這種商金文可謂“言短意深”。從上文對其幾種常見形式含義的說明,也可以知道它們反映了當時商人的家族形態、家族制度與宗教觀念等重要問題。雖已有不少人作過研究,但其中深刻內涵仍有一些迄今未能知曉。

商後期開始出現了較長的記事性銘文,目前發現了十幾篇。例如小臣俞犀尊,內底有27個字的銘文:“丁子(巳),王省夔,王易(賜)小臣俞夔貝,惟王來正(征)人方,惟王十祀又五,肜日。”這篇銘文講的是商王在丁巳那天巡視夔地,在途中用夔地的貝賞賜小臣俞。“丁巳”大概是在商王(帝乙)十五年征伐人(夷)方舉行肜祭的時候,所以這段內容講的應該是帝乙(紂的父親)十五年征伐夷方的史實的一部分,為研究商人和東夷的關係提供了重要史料。

商代金文的書體——“波磔體”

商代晚期,金文書體的特點是筆道剛勁有力,首尾出鋒,波磔明顯,被稱為“波磔體”。

這一時期的金文有著鮮明的時代特色。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表示人體、動物、植物、器物的字,在字形上有較濃的象形意味。取人體形象的文字,頭部常作粗圓點。腿部作下跪形狀。這種字形並不表明此時文字還處於原始階段(這從同時的或較早的甲骨文字即可得知),而只是一種美化手段,是鄭重的表示。第二,絕大多數筆劃渾厚,首尾出鋒,轉折處多有波折。第三,字形大小不統一,銘文佈局亦不齊整,豎雖基本上成行,但橫卻不成排。

總的說來,商代青銅器銘文大體可以分為兩種風格:一種是形體豐腴,筆勢雄健,筆劃的起止多顯鋒露芒,間用肥筆,其代表作品是司績戊鼎銘和小臣俞尊銘,為以後的書法演變奠定了基礎;另一種則是運筆有力,形體雖瘦,但筆劃多挺直勁美,不露或少露鋒芒,肥筆甚少,與第一種風格形成了鮮明對比,書體顯得遒美挺拔,代表作品有戍嗣子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