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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70年到期怎么辦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新規有答案

房子可以說是大多數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財產。如今,購房者在買房時會考慮價格、地段、交通、社區配套、周邊環境等相關因素,但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房屋的產權問題。

要知道,隨著這一二十年房價不斷上行,房產占家庭的財富比重越來越高,根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們普通家庭70%的財富都在房子上,可以說,擁有了房產就擁有了巨額的財富。即使在今天,老百姓還是有買房子的習慣,在很多時候,房子不僅具有居住屬性,還是一種保值增值的載體。

所以,對于產權這個問題上,很多老百姓都比較糾結,尤其是一些剛需家庭,買不起新房,只能買一些老舊的二手房,但這些二手房房齡大多數都超過了25年,這就讓人很難受了,畢竟產權只有70年,現在房子已經沒了快一半的房齡了,如果到期后,房子被收回去自己不是虧死了嗎?

那究竟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會如何處理呢?真的會被國家收回去嗎?

其實大家不用擔心,前段時間通過的《民法典》,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民法典》,是一部從出生到死亡,讓你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總規矩”的首部法典,因為《民法典》是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這就意味著:明年起,權威的房屋產權新規來了,關于70年后房子如何處理,國家已經給出答案。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指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居住用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有合同則繼續按照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就會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也就是說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因此,大家不用擔心70年后產權的歸屬問題了,反正房子到期后就會自動續期了。不過,大家要注意一點,這里的續期不是免費的哦,需要繳納費用的。

那續期的費用需要繳納多少呢?

這些在《物權法》以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法中就做出詳細解答,其中提到了,最低按照16元一平方來續費,也就是說100平方的房子,最少也要繳納1600元。不過每個城市的情況不同,續期的費用也就不一樣,具體還是得根據當地情況來分析。

對此,就有網友表示:

“不用操這個心了,能不能活到房子續期還是個問題呢”。

“30年后的房子要住人都感覺很困難了”。

“我更關心,房子不到40年就沒用了,到時候怎么辦?住沒法住,賣沒法賣,拆又不拆就難受了”。

確實,網友們擔心的也不是沒用道理,雖然說產權是70年,但按照現在的房子能不能撐到那時候也是個問題了。大家怎么看產權問題呢?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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